陕西咸阳,男子重病,离世,办葬礼都是哥哥操办,唯一的女儿始终未露面,丧事之后,女儿将父亲6万遗产全部领走。伯父气愤起诉,想剥夺侄女继承权。侄女辩称父亲早年表态不用她养老,自己怀孕不便奔丧,法院判决有亮点。
三十多年前,当事人马先生和妻子在1992年离了婚,当时年纪尚小的女儿跟着母亲生活。
自打离婚之后,父女俩几乎彻底断了来往,多年来不走动、不沟通,关系淡得跟陌生人一样。
马先生是单位退休职工,上了一辈子班,晚年有稳定退休金,吃喝花销不用愁,晚年日子安稳。可谁也没料到,2019年10月,马先生突发脑出血重病,一下子病倒在床。
人最脆弱的时候最盼亲人,可这场大病从头到尾,亲生女儿一次面都没露。
送医救治、贴身照料、垫付四万多医药费,全程都是马先生的哥哥和一众亲戚忙活。
仅仅一个月后,马先生病重离世。
临终、下葬、办丧事这所有关键环节,女儿依旧全程缺席,从头到尾没露面,没尽一点孝心,所有丧葬琐事,全都压在了伯父和亲戚身上。
随之讽刺的一幕出现了,马先生前脚刚走,后脚女儿就出面了。
2020年9月,她主动跑到父亲生前单位,顺利领走了抚恤金、丧葬费,一共6万多块钱。
虽说她事后转了三万块给亲戚抵扣丧葬开销,可从头到尾,她从来没去父亲坟前祭拜过一次。
伯父气不过,看着弟弟辛苦一生,重病离世无人照料,身后事全靠亲戚兜底,女儿却只惦记抚恤金,直接一纸诉状把侄女告上法院,要求认定她遗弃父亲、直接剥夺她的继承权。
侄女也有自己的委屈。她解释,当年自己升学的时候,父亲亲口说过不用她养老,也不会管她学费生活费,父女断联不是她单方面的问题。
当初父亲离世时,她正怀孕七个月,属于高危妊娠,身体条件不允许长途奔波,所以才没能参加葬礼。
那么,从法律层面,伯父可以要求剥夺侄女的继承权吗?
首先,彻底丧失继承权,必须认定“遗弃”,需要证明子女主观故意,恶意抛弃老人,明知老人无人照料、生活困难,刻意不管不问。
本案父女断联是早年离婚、父亲赌气不认女儿的旧矛盾,父亲本身有退休金、能自保,不构成恶意遗弃,所以不能剥夺继承权。
虽然,女儿没对父亲遗弃,但要少分遗产。因为女儿全程缺席赡养、救治、丧葬,完全没尽子女义务,而伯父全程出力养老送终。
从情理角度,女儿多年未尽赡养义务,重病、离世全程缺席是事实。反观伯父全程出钱出力、悉心照料、操办后事,付出最多。
最终,法院判定,父亲留下的7500元存款和利息,全部归伯父所有,侄女予以少分遗产。
伯父不服判决继续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了一审原判。
有人说,人在生死之际时,身边所有人的人性才能显现出来,口口声声与父亲断绝了关系,连一张纸都不愿意烧,一转身就领走了人家的丧葬费,这么做,晚上睡得着吗
也有人说,女儿生前不来探望,死后磕头烧纸,对逝者本无意义,只是做给活人看。生前床头一碗水,胜过坟头万吨灰!
这案子法理说得通,但情理真让人难以接受。
早年父母恩怨不该绑架晚年尽孝,父亲重病离世最需要亲人的时候,女儿全程隐身,领钱的时候却格外积极。
法律讲证据,不随意剥夺继承权,但人心讲良知,讲感恩。
虽然法院没认定遗弃,但这种“有事缺席、有利现身”的做法,属实寒了所有至亲的心。
尽孝从不是选择题,是为人子女最该守住的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