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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男子支助一名女生五年,本来想一直支助下去,结果发现女生浓妆艳抹的,还使用苹

甘肃,男子支助一名女生五年,本来想一直支助下去,结果发现女生浓妆艳抹的,还使用苹果手机,就觉得违背了自己的初心,于是就停了女生的支助,结果遭到女生短信质问:请你尽快打过来,不然我曝光你。网友纷纷谴责:支助居然支助出一条白眼狼。

做教育的姚先生,从农村出来的,小时候家里穷,母亲在砖厂干活把他供出来。

大学那会儿他曾经身无分文熬过将近十天,这段经历让他一直想做点事帮帮那些念不起书的孩子。

2014年暑假,他正式开始做助学,前后资助了几十个学生,大多是高中阶段每月给五百,上了大学每月给一千,月初准时打款。

受资助的那个女生,高一入学的时候,母亲背着蛇皮袋送她来学校,班主任看她家里确实困难,就推荐给了姚先生。

姚先生看了照片和资料,觉得符合自己的标准,就把她纳入了资助名单。

这个女生从高一一直被资助到大二,每个月一千五,比一般标准还高一些,五年下来从来没断过。

但后来姚先生的助教在跟踪了解情况时发现,这个女生上了大学之后,生活状态变了。

用上了苹果新款顶配手机,穿的衣服也讲究起来了,社交平台上发的照片化着精致的妆。

姚先生当初定过一条规矩,受资助的学生不能使用昂贵物品,他觉得这女生已经不符合他的资助标准了,九月份就停了她的生活费。

钱没到账,女生通过网上找到了姚先生的私人电话,发短信问为什么这个月没打钱,要求说明停资助的原因。

姚先生直接告诉她,用的是苹果十七pro max,打扮浓妆艳抹,不符合资助标准了。

女生回复说旧手机不能用了,新手机是自己攒钱换的,哪个女孩不愿意把自己打扮得好看点,还反问这个资助标准是谁定的,他能不能代表法律。

姚先生没再回她,过了几分钟,女生又发来一段话,说他还算什么名师,高一的时候他的助教当着班主任的面亲口承诺要资助到她不再读书为止,这才五年就不兑现了,让他尽快把钱打过来,不然就曝光他。

姚先生后来把聊天截图发到了网上,播放量几百万,网友们吵翻了天。

有人说这是现实版农夫与蛇,资助五年换来一句威胁;也有人说姚先生管得太宽,人家女孩子爱美有什么错。

姚先生自己说,发截图是一时赌气,气消了之后就删了帖子。

相关部门也介入了,了解之后得知女生是突然没了生活来源,焦虑之下说了过头话。

最后姚先生还是安排同事去兰州送了那个月的1500元生活费,又帮她联系了亲戚店里的勤工俭学岗位,女生也同意把手机换成便宜的,省下来的钱交下一年学费。

事情暂时平息了,但有个问题绕不开。

姚先生当初确实口头说过要资助到不念书为止,这话到底算不算数?

从法律上讲,个人对个人的助学属于赠与关系,没有签书面协议的情况下,资助人有权决定是否继续给钱。

口头承诺在法律上不具备强制执行的效力,女生拿这话来要钱,站不住脚。

但她那种“不给钱就曝光”的做法,不光是态度问题,已经带有要挟的性质了。

这件事真正让人不舒服的地方在于,资助这件事本来是出于善意的自愿行为,不是签了合同的长期供养。

女生5年里每个月收到1500元,时间一长,这笔钱在她心里可能已经从别人的好心变成了理所当然的收入。

善意一旦被当成应得的,停下来的那一刻,感恩就变成了怨恨。

这件事姚先生停资助在法律上基本站得住脚,但真正该聊的不是谁对谁错,而是资助这件事本身的边界。

姚先生从农村熬出来的,知道没钱读书是什么滋味,所以愿意拿自己的钱去帮人。

他定了一条标准——受资助的学生不能用昂贵物品,这个标准合理不合理可以讨论,但这是他的钱,他有权利定规矩。

女生用上了顶配苹果手机,妆容穿搭都讲究起来了,在姚先生看来这已经偏离了“困难学生”的样子,停掉资助是他的选择。

但反过来想,女生那边也有她的难处,一个从高一开始每月拿1500元的人,5年下来,这笔钱在她生活里已经变成了固定收入。

突然断了,她的焦虑是真实的。

只是她把这种焦虑变成了“不给钱就曝光”的威胁,这一步就走歪了。

你可以问原因,可以争取,但拿曝光当筹码,性质就变了。

善意一旦被当成应得的,停下来的时候,感恩就变成了怨恨。

根据《民法典》第658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个人对个人的助学资助,通常被认定为附义务的赠与,资助人有权在财产转移前撤销。

姚先生每月打款属于持续性赠与,未支付部分可以停。

但女生发短信要求“尽快打过来,不然曝光”,以曝光相要挟索取财物,已带有胁迫性质,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威胁他人的规定。

内容来源于:大皖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