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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石,22岁女子对男友言听计从,签下“卖身契”,叫他“主人”,自己甘愿做奴隶

湖北黄石,22岁女子对男友言听计从,签下“卖身契”,叫他“主人”,自己甘愿做奴隶。男友对她精神控制,不允许和别的男人说话,还经常殴打责骂,说这是情侣间的小游戏。女人长期被控制,实在受不了了,选择结束生命。男友怕引火烧身,删掉两人相处痕迹,逃回老家去了,声称她自己的问题,跟我没有关系,有事找警方!

来源:澎湃新闻

8月23日小井和男友于某再次发生激烈争吵,两人吵架已经是司空见惯了。

“你再说,我就跳楼!”小井又用跳楼来威胁于某,于某哄也哄不明白,转头呼呼大睡,不管情绪崩溃的小井。

小井承受不住男友的冷漠,再加上往日的委屈,她决定出门自杀。

她先是去楼顶站了会,没有跳下去,又来到江边徘徊了四五十分钟,好像下定了某种决心,直接跳江。

于某半夜醒来已经是凌晨三四点了,发现小井不在,屋门都开着,他觉得不太好,立马出门寻找。

想到之前小井老说要跳楼,先去了楼顶寻找,又在小区里找了一圈,半天也没看见人,打电话也不接。

于某察觉到不对劲,抓紧联系了小井的家人,又报了警。经过民警搜索,发现小井发生了意外。

于某害怕极了,不敢面对这一切,又怕查到自己身上,所以把小井手机里两人聊天记录删除了。

在小井家人过来后,于某以要回老家照顾父母为由,跑回了老家。

民警从小井的手机里恢复了聊天记录,并且找到了一份“卖身契”。

小井手写的契约中,称于某是主人,还说自己甘愿做他的奴隶。

并且父母发现小井曾经多次询问AI,自己被男友打了怎么办?还拍摄了伤痕给它看,让它分析。

小井的相册中确实存在多张身上有淤青的照片,胳膊腿啥的都有伤。

再翻看她和于某的聊天记录,发现于某对她的控制欲很强。

“你以后不能和其他男人说话,让我发现就完了。”于某经常控制小井,还拿小井父亲的事威胁她。

小井父亲给于某打电话,要问问她和女儿到底发生了什么!

“她是自杀的,和我们就没关系,有事联系民警,别再打电话,挂掉!”于某的哥哥在旁边,催促于某挂掉电话,不要和小井父亲多说一句话。

面对调查员的访问,于某哥哥依旧同样的态度,不多说不接受,一切只等民警。

于某态度其实还不错,可是哥哥一直管着他,多说一句就说他“作死”。

对于删除聊天记录的问题,于某是这么回答的:“我面对不了这个事情,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卖身契和殴打,于某解释说这只是情侣间的小游戏,并没有任何人身控制,年轻人都这么玩。

于某说小井早就有自 杀的想法,她之前就老拿跳楼威胁自己。

于某表示他经常劝说小井,让她不要有这样的想法。对于小井的威胁,也不过是想让她服软听话而已。

事情发生后,于某好几天睡不着觉,也吃不下饭,他表示自己特别伤心难过。

小井父母就觉得女儿的离世和于某脱不了关系,那么这件事于某到底有没有责任呢?

从法律层面来讲,于某不会构成刑事责任,他没有教唆怂恿小井跳江。

两人恋爱时只是单纯吵架,他没有说出让小井去 “死”
的话,而且醒来后发现小井不在,也有在积极寻找,没有坐视不理。

从证据来看,于某不存在教唆行为,身为男朋友没有法定的救助义务,所以对小井发生意外的事情不负刑事责任。

不过小井父母可以要求于某进行民事赔偿,于某对小井的行为算是精神控制,造成了小井的压力,对此负有责任。

根据《民法典》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于某明知道小井有自 杀的想法,还对她殴打威胁,进行精神控制,进而加重小井的心理负担,造成严重后果。

事后还销毁聊天记录,情节严重。于某删除记录,肯定知道自己平时的行为不合理。

不过于某在民事上也不会承担百分百责任,具体承担多少,得看判决。

小井出事确实是意外,被男友长期控制,也没有分手,也不告诉父母,自己承受,结果造成了这样的结果。

身为成年人,还是要有一定的判断,健康的恋爱关系才会让人成长快乐。要是遇上不好的人,一定要尽早远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