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 P 了?”北京,一离异男和保姆 发 生 关 系,俩人结婚,男子写了份自书遗嘱,等他百年之后,全部财产都留给保姆,不料,只过了两年,男子去世,保姆拿出遗嘱,要求继承男子遗产,子女不同意了,你就是个保姆,还想惦记我家的财产?双方闹到法院,法院发现,遗嘱里大量出现“若”,“若是”字眼,所有分配都建立在一系列“如果”之上,属于典型的财产范围不明!保姆傻眼了!
老宋去世后的第三天,家里还没有完全收拾干净。
老宋的儿子走进来,开始整理父亲留下来的东西。
翻到抽屉时,他发现了一张纸。
“这是什么?”
关某一下站了起来。
她认出来了。
那正是老宋之前写下的那份遗嘱。
关某走过去,一把拿了过来。
“这是你爸留给我的。”
儿子皱着眉头:“给你什么?”
关某深吸了一口气。
“房子,还有他留下来的财产。”
这句话一出口,屋里的空气仿佛一下凝固了。
女儿当场就急了。
“你说什么?”
“你爸生前说过,房子以后给我。”
关某把那张纸攥在手里。
“这是他自己写的。”
儿子伸手想拿,关某却往后一退。
“你们别抢,这是你爸留下来的东西。”
儿子的脸一下沉了下来。
“我们不是抢东西,我们要看看我爸到底写了什么。”
“有什么好看的?他说了,房子给我。”
“他说给你,你就能拿走?”
两个人第一次真正撕破了脸。
关某也委屈。
她一下把这些年憋在心里的话全说了出来。
“你们说得倒轻松!你们是他的孩子,当然觉得什么都是你们的。你们一年能来几次?你爸半夜难受的时候是谁陪着?去医院是谁跑前跑后?他吃药、洗澡、吃饭,哪一样不是我管?”
“我嫁给他以后,他连保姆工资都不给我了!”
“我照顾他不是一天两天,是这么多年!”
女儿红着眼睛说道:“没人说你没照顾我爸。”
“那你们现在是什么意思?”
“我们只是想知道,这份遗嘱到底是不是我爸真正的意思!”
这句话,让关某愣住了。
她其实最怕听到的,就是这句话。
因为老宋身体越来越差的时候,确实有过神志不清的时候。
有时候刚说完一句话,过一会儿又忘了。
可关某一直觉得,老宋既然亲口跟她说过“房子给你”,那就是他的心里话。
她没有逼他。
至少她自己认为没有。
可到了法院,这些事情就不能只凭一句“他答应过我”来判断了。
法院审查这份遗嘱时,双方争议最大的地方,也慢慢浮了出来。
老宋的儿女认为,父亲晚年身体不好,遗嘱又涉及自己名下的大部分财产,因此对遗嘱的真实性、形成过程以及具体处分范围提出了异议。
关某则一口咬定:
“这是他自己写的。”
“他知道自己在写什么。”
“他亲口跟我说过,要把房子留给我。”
双方各执一词。
而真正让关某紧张的是,法官开始逐项询问这份遗嘱到底写了什么。
法官问:“房屋具体是哪一套?”
“存款具体是多少?”
“其他财产有没有明确列明?”
关某开始有些答不上来。
因为当初她拿到这张纸的时候,只觉得最重要的一句话就是“房子给她”。
至于其他内容,她并没有仔细研究。
可在继承案件里,一句话说得模糊,和一句话能不能真正确定处分对象,是两回事。
按照民法典,遗嘱人可以通过遗嘱处分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但自书遗嘱也有相应的形式要求。夫妻共同财产涉及遗产分割时,还要先区分属于配偶的部分,再确定被继承人的遗产范围。
有一次庭审结束,关某一个人走出法院。
外面太阳很大,她却觉得身上发冷。
她站在台阶上,看着手里的材料,脑子里突然闪过老宋临终前的样子。
那时候他已经瘦得厉害,躺在床上连说话都费劲。
她给他掖被子,他还拉着她的手说:“你放心,我不会让你没地方住。”
那句话,她记了很久。
也是因为这句话,她才一次次拒绝了别人劝她离开的想法。
可现在,她突然不知道,老宋说过的话,到底还能不能变成法律意义上的保障。
而另一边,老宋的儿女同样憋着一肚子火。
后来法院作出处理。
对于能够认定属于老宋个人遗产、且有合法有效遗嘱处分的部分,应当依法按照遗嘱处理;如果遗嘱存在无效部分,或者有财产没有被有效处分,那么相应部分依法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