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女孩在房间里快活了一晚上,9个来小时就昏睡了1个小时,醒来接着吸,沉醉在飘飘欲仙的感觉中无法自拔。早上父亲去叫女儿起床,看到满地狼藉了,就知道女儿又寻求刺激了,于是狠心下来打电话报警:你们快来把她抓走吧!
来源:红星新闻
老陈亲自将女儿举报,送到了民警手中。看到女儿那个样子,心里特别悔恨,怪自己没有教育好孩子
老陈在8月30日接到了女儿男友的电话,告诉他小陈又吸“笑气”了,精神时而恍惚时而兴奋,特别吓人。
接到这个电话,老陈又气又无奈,真后悔生了这个女儿。小陈已经不是第一次吸食笑气了,早就因为这个原因被行政处罚4次了。
老陈平时不和女儿住在一起,小时候光顾着管她学习,只关注成绩,没有关心她的生活。
后来女儿工作了,独自一个人在外租房住,长时间不回家,压根不知道女儿在做什么。
老陈平时联系女儿,总是被以工作忙为由,挂断电话。父女俩的关系越来越紧张,几乎没啥交流。
老陈没想到有女儿的消息,竟然是民警打电话来的,通知家属过来将小陈领回去。
这时候老陈才知道女儿在外边学坏了,不知道什么染上了吸笑气的习惯。
前前后后四次被行政处罚,老陈心累了,每一次回去都和女儿大吵一架,依旧没有解决问题。
小陈压根不想和父母交流,每次回去后没待几天就回到自己出租屋。
这次老陈接到女儿男友的接话,决定一定要好好教训女儿,不能再让她堕落下去了。
他把女儿接回老家,将她关在屋里,让她好好反省反省。老陈也会苦口婆心的劝诫女儿,毕竟吸笑气和吸毒其实就在一念之间。
笑气的效果虽然没有毒品那么好,但是也会让人丧失理智和意识,沉迷在幻想中无法自拔。
老陈不知道女儿是被谁蛊惑的,居然沾染上了这个。一个小丫头也不知道有多大的愁苦,天天靠着笑气排解忧愁。
原以为女儿被接回来后,会安分一点,认识到自己错了。女儿一直待在房间内没有出来,老陈也没有进去查看。
没想到小陈等到晚上十一点半左右,偷摸拿出自己藏起笑气,开始吸食。
小陈在屋里太兴奋了,整整九个小时,从晚上到第二天天亮。
中间昏睡了一个小时,醒来之后继续吸,折腾了一晚上都没停。小陈已经沉迷其中了,在虚幻的世界中欲仙欲死。
第二天早上老陈看女儿还没出来,再结合昨晚听到的动静,他察觉到情况不对,打开房门一看,女儿正吸着呢!
老陈被女儿吸笑气的状态吓到了,他立马打了报警电话,让他们将女儿带走。
老陈觉得靠自己的力量拯救不了女儿,宁愿将她送进去,也不能看着女儿如此堕落。
小陈被带走后,对自己吸食笑气的行为供认不讳。反正进出都4次了,她已经无所谓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笑气并不是毒品,不适用于毒品的法律,这属于危险化学物品。吸笑气不会留吸毒案底,如果是第一次的话,基本采取教育的方式。
可是小陈已经4次了,屡教不改,甚至天天吸食,压根离不开笑气了。针对这种情况,可以做出行政处罚。
吸笑气上瘾不可怕,最可怕的是吸食后果,会造成不可逆神经损伤,严重可能会瘫痪。
老陈举报自己女儿的行为是正确的,要是放任女儿这么下去,后果不堪设想。可是仅仅如此真的能管得住小陈吗?即便被拘留几天,再放出来她就能痛改前非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