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撞电梯门后坠亡,物业担责一成
事故发生在2025年3月30日。童某邀请朋友到家里给女儿过生日,饮酒后与妻子发生争执。他走出房门,撞向18楼电梯层门,随后坠入电梯井,次日死亡。家属向物业及电梯管理单位索赔155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童某的行为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涉事电梯当时检验合格,维保工作也按规定开展,电梯管理单位不承担责任。不过,物业在设置安全警示、排查安全隐患等方面存在不足,对事故也有一定过错,因此承担一成责任。
设备合格,是责任判断的一项依据。住户自己犯了错,也不能替物业免掉本来该做的安全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