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发资讯网

这下好了,起诉4岁小孩的那个女的,从她本人此前公开发布的社交内容可以看到,2月她

这下好了,起诉4岁小孩的那个女的,从她本人此前公开发布的社交内容可以看到,2月她曾和顺风车司机发生争执,6月和宿管阿姨产生纠纷,现在9月又和4岁小孩打官司。

好家伙,短短半年时间,从司机到宿管,再到一个4岁的孩子,这冲突名单拉出来,比不少人的社交圈都热闹。

把时间线捋一遍,事情本身并不复杂。8月26号,长沙一家餐厅里,一个4岁小男孩拿着玩具枪在过道跑,身体一歪碰到了正在吃饭的小熊。监控看得清清楚楚,孩子是无意的,家长当场道了歉,医药费也主动付了。

这要换别人,事儿到这儿也就翻篇了。可小熊不这么认为,她咬定孩子是故意摸她,要求对方出具书面道歉,或者一家三口拍视频认错。男孩家长也提了个条件:你勒了我孩子脖子,这事儿也得有个说法。小熊拒绝,理由是“我不是故意的”。

你看,多有意思。在她这儿,4岁孩子无意的触碰叫“故意”,她自己动手留下勒痕反倒成了“非主观”。这套双重标准用得倒是顺手。

派出所前后调解了三次,全都没谈拢。调解过程里,小熊两次因为呼吸性碱中毒被送医。眼下她已经正式启动了诉讼程序。

翻翻她自己的社交账号,一共就八条视频,两条跟这次事件有关,剩下的分别记录了和司机、宿管的冲突。她自己认得很坦然,说就是干自媒体的,当然希望流量,但不会被流量裹挟着颠倒黑白。

可问题恰恰就出在这儿。维权和蹭流量,有时候表面上看着像,内里完全是两回事。你是真受了天大的委屈,还是拿冲突当素材本子使,观众不是傻子,看几眼就明白了。

监控视频传开以后,网友几乎一边倒地站到了孩子那边。伊能静也发了声,说成年人一定能分辨孩子是否恶意,不能未审先判。

男孩妈妈的态度一直很克制,反复强调孩子犯了错会教育,但你不能把一个意外硬说成犯罪。这个分寸感,反而衬得另一方的诉求越来越离谱。

一个成年人,被4岁孩子跑动中碰了一下,当众追上去在孩子脖子上勒出印子,然后要把对方告上法庭。这事儿不管从哪个角度讲,都说不太通。

舆论发酵到这个程度,她账号被平台禁止关注了。官方回复是按社区规则处理的。你看,公共平台的规则有时候比法律条款还快一步,因为算法不懂什么叫委屈,它只看行为模式。半年里密集输出冲突内容,数据一抓一个准。

这件事真正让人不舒服的地方在哪儿呢?在于它在消费公众的同情心。性骚扰、侵犯这些词是有分量的,它们背后站着的是真正受了伤害的人。每一次把这些严肃的词随随便便往一次意外触碰上贴,都是在透支这个词本身的可信度。

等到哪天有真受了侵害的人站出来,大家的第一反应可能已经不是愤怒和心疼,而是“等等,我先看看监控”。这对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公平。

说到底,男孩家长有错,孩子不该在公共场所横冲直撞。但监护不到位,归监护不到位。成年人抓住4岁孩子,脖子上留下伤痕,这完全是另一码事。用更大的错误去回应一个相对小的过失,只会把自己从有理的一方变成没理的那一方。

孩子才4岁,他可能根本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但脖子上的印子会消,互联网的记忆可不会。他长大后搜到自己4岁那年被成年人告上法庭,会怎么理解这个世界?

成年人之间怎么掰扯都行,但别把一个4岁的孩子拖进成人世界的角斗场。他连“性”是什么都说不清,凭什么要扛住“性骚扰”这口锅?

整个舆论场里,最让人感慨的还是男孩妈妈的态度。她说:“我儿子犯了错我会教育,但你不能给他扣帽子。”这句话朴实,却有力量。

权利是有边界的,边界之内是正当维权,越过那条线,就变成了以维权之名行伤害之实。从司机到宿管,再到这个4岁的孩子,如果一个人的冲突名单上全是别人,那可能得回头看看,自己是不是也有点问题。

这个事各位读者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