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一大妈来到女装店,想退一件1280元的衣服。大妈称,这是儿子和女孩才认识6天,准备送对方的七夕礼物。谁知两人很快分手,衣服又退回到大妈手里。大妈心疼钱,鼓起勇气上门退货。衣服没有质量问题,商家本来可以拒绝,店员却没有为难大妈,破例给她办了退款。
事发当天,一位腿脚不太方便的大妈,小心翼翼拎着一个塑料袋,走进了装修精致的女装店。
她有点局促,站在柜台前犹豫了好久,才开口,想问店员能不能退掉一件标价1280元的衣服。
大妈是一名环卫工人,起早贪黑扫马路,一个月辛辛苦苦下来,工资差不多也就这么多。
也就是说,这件衣服,抵得上她整整一个月的血汗收入。
这件衣服不是大妈自己买的,是她儿子买的七夕礼物。
大妈说,儿子认识那个女孩子,前后才6天。
或许是一时心动,或许是想好好表现,儿子没多想,就花1280元买下这件女装,打算当作七夕节礼物送给对方。
谁也没料到,这段缘分来得快,去得更快。两个人相处没多久就分手了,礼物没送出去,兜兜转转,这件全新的衣服回到了大妈手里。
衣服吊牌都还在,可儿子已经不需要了。一千多块钱,是大妈起早扫一条街、风吹日晒一个月都没能挣到的钱。
大妈越想越心疼:这么一大笔钱,就这么打了水漂,实在舍不得。
她也知道,卖出去的衣服,没有质量问题,商家不一定愿意退,毕竟都过了半个月。
可她还是抱着一丝希望,鼓起勇气,一路来到这家女装店,想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把衣服退掉,拿回这笔钱。
店员听完大妈的讲述,知道了这件衣服背后的故事,也听明白了大妈的难处。
店员心里很受触动,她想到自己家里,儿子也到了找对象的年纪,特别能理解家长看着孩子冲动花钱、辛苦钱白白浪费的无奈。
看着大妈局促又期盼的样子,店员没有搬出店里的规定一口回绝。她没有为难老人,在店里特殊报备之后,破例同意给大妈办理了1280元的退款。
钱退到大妈手里,大妈一个劲感谢。
消息传到网上,一下子分成两种声音。
有人夸店家有温度,不冷冰冰死守规则,愿意体谅底层普通人的不容易,是难得的善意。
但也有人提出不同看法:今天可以为大妈破例,以后别的顾客都来要求无理由退货,商家要不要退?会不会破坏规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
一般七天无理由退货,只针对网购、电视、电话、邮购这些看不到实物的远程购物,是法律强制要求商家必须执行的。
但实体店买的衣服,没破没坏、吊牌完整,只是买后悔了、礼物送不出去,法律没有规定商家必须给退货。
商家不退,完全合法,商家愿意退,那是自愿让出自己的权益,属于情分,不是本分 。
所以这家店本来完全可以合法拒绝大妈。他们选择破例,不是法律要求他们这么做,而是出于一份人情味。
我们不能要求所有商家都无条件给所有人退货,但我们愿意为这家女装店的善良鼓掌。
对此,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