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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姓女子虚构干部身份骗取多人钱财,还在婚内与他人办婚礼同居生女,后以重婚罪及诈骗

赵姓女子虚构干部身份骗取多人钱财,还在婚内与他人办婚礼同居生女,后以重婚罪及诈骗罪,获刑5年2个月。

综合媒体报道,2021年9月23日,时年38岁的赵姓女子,与孙姓男子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

2024年1月15日,在与孙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赵某又与朱姓男子举办婚礼,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两人育有一女。

值得一提的是,赵某还曾有过多段婚姻史。

2011年2月21日,赵某与刘某登记离婚。

2011年3月2日,赵某与李某登记结婚,2016年11月8日登记离婚,同日,赵某与张某登记结婚。

2017年4月19日,赵某与李某登记结婚,2020年5月28日登记离婚。

2021年2月26日,赵某与肖某登记结婚,2021年5月21日登记离婚。

2021年9月23日,赵某与孙某登记结婚,2024年7月18日经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赵某与孙某解除婚姻关系。

此外,2022年3月-2024年3月,赵某还以帮助调动工作、安排工作,以及虚拟一名叫“白某”的女性与他人恋爱等为由,骗取被害人朱某、沈某等人资金总计16.8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赵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举行婚礼,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但鉴于赵某能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可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

一审法院还认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6.8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一审法院后以重婚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半年,以诈骗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5年,数罪并罚,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2个月。

一审法院宣判后,赵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亦合法,遂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3-10万元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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