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宪章》第107条至今有效,外交部明确表态:若日本重走侵略老路,中国有权直接动手。
9月8日,外交部发言人毛宁回应日本所谓“敌国条款已过时”的说法时明确指出,《联合国宪章》中的相关条款作为针对二战战败国的特殊制度安排,至今仍然有效。就在几天前,发言人郭嘉昆已明确表示“敌国条款”仍然有效,敦促日本同军国主义彻底切割。
《联合国宪章》第53条和第107条赋予二战战胜国一项特殊权力:若德意日等前敌国再次实施侵略政策,战胜国可直接对其采取军事行动,无须安理会授权。第77条主要涉及从敌国割离领土的托管安排,与直接动武关系较远。
日本长期主张这些条款已经“过时”。1995年联合国大会决议虽曾建议删除,但根据《联合国宪章》第108条,修宪须经包括全部五个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内的三分之二会员国批准,这一程序至今未完成,条款在法律上依然有效。
中方此时重提“敌国条款”,直接针对日本正在推进的进攻性安全政策。高市早苗政府不仅未收回武力介入台海的表态,还将中国描述为“最大战略挑战”,2026财年防卫预算近9万亿日元,同时部署“战斧”巡航导弹并放宽武器出口限制。中俄已就此形成联合施压态势——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8月率先引用该条款,中国外交部随即表示赞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