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公众人物对男童摸臀事件发声 再聊一聊四岁男童风波:幸福者退让,不等于一味退让】昨天都看过作家陈岚和伊能静的博文了,刚才又读了六神磊磊读金庸的一篇文章,很受启发,之前一直觉得模糊的理念,这时候清晰明了了。
六神磊磊其人,向来争议不少,笔下常有观点会引来吵作一团。但这一篇谈餐厅风波的文章,读下来很受启发。
里面点破一个很容易被混淆的伦理误区:所谓 “幸福者退让”,不是教人不分场合一味忍让。
就这起四岁男童被指摸臀的事件来说,涉事女子无理放大事实、炒作流量,这点已经被很多人批评。可舆论之中,也不能把那对父母的处理,完全当成标准答案。
我们可以温和地看见这对父母的局限,也包括现实里抱有同类处事逻辑的不少普通人。
大家都听过那句道理:你日子过得安稳,便不必同烂人纠缠。可很多人把这句话理解歪了,变成无论对方如何步步紧逼,自己都该一退再退。
退让,是有前提的。是在代价可控、不伤及原则的前提下,不消耗自己。
一旦退到要委屈孩子、要承受无端的污名,那退让就不再是豁达,反而是对自己人的亏欠。
不过话说回来,我们今天坐在这里复盘,终究是局外人的事后诸葛亮。
倘若把我们自己扔进当时乱糟糟的现场,面对突如其来的对峙,紧张、慌乱、不知所措,未必就能比这对父母处理得更加妥帖。站在岸上讲道理总是容易,身在漩涡之中做抉择,处处都是为难。
所以更要把这个道理拎出来反复讲明白:幸福者可以退让,但绝不等于无条件全盘忍下。
这是一个大的处事方向,却不是刻板模板。真正的智慧,是要看清具体处境,在进退之间,选最适合当下的那条路。
遇事可以不争,但不该什么亏都默默咽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