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发资讯网

“有点冤!”陕西西安,男子在家中与妻子酒后拌嘴,摔门而出,对着电梯撒气,用身体撞

“有点冤!”陕西西安,男子在家中与妻子酒后拌嘴,摔门而出,对着电梯撒气,用身体撞开了电梯门而坠入电梯井身亡,男子家属随后向物业索赔超过百万元,法院判决物业存在过错需支付14万元赔偿,而男子家属认为赔偿较少,提出上诉!

2025年3月30日,这天是童某女儿的生日,他特意邀请了好友来到位于西安某小区的家中聚餐,热热闹闹地为孩子庆生。席间推杯换盏,气氛原本不错,然而酒过三巡,童某和妻子却因为一点生活琐事拌起了嘴。

酒劲上头,两人越吵越僵,童某情绪失控,一气之下摔门离开了家,亲友们当时都以为他只是下楼散散心、消消气,谁也没有料到,这竟是一条不归路。

当晚22时许,童某并未离开单元楼,而是来到了自家所在的18层电梯门口。

朋友赵某事后在派出所的笔录中描述了那惊魂一幕:“喝了一会儿后童某就和他媳妇因为琐事拌了两下嘴,童某就从家里面出去了,当时我们都以为他下楼了,随后我就听到咚咚的响声,我就赶快从童某的家中出去了,就看到童某用身体撞了一下电梯门,我过去的时候就发现他从电梯口掉下去了”。

电梯内部的监控视频记录下了更详细的信息:当晚22时05分,电梯尚处于正常运行状态;22时05分45秒,一名女性从14层进入电梯,门正常关闭并向下运行;然而仅过了27秒,当电梯运行至12层时突然停止,轿厢随即出现明显的被撞击震晃。

正是童某在18层用身体猛撞电梯层门的那一下,导致门体脱落,他瞬间坠入了深邃的电梯井中。

童某坠落至电梯吊箱顶部,朋友和妻子立刻拨打了物业、119和120急救电话。救援人员将他救出后紧急送往医院,但终因高空坠落致特重型颅脑损伤,于3月31日抢救无效死亡。

整个抢救过程仅产生了147元医疗费,一条生命,就这样以一种近乎残酷的方式被标上了价格。

悲痛欲绝的家属无法接受这个事实,童某的妻子杨某等家人将小区物业公司和电梯管理单位一并告上法庭,索赔各项损失共计155万余元,家属的诉求很明确:电梯门为何一撞就开?物业和维保单位难道没有责任?

一审法院审理后查明了事故的技术原因,童某的人为撞击破坏了18层左侧层门,导致电梯在12层左右门锁断开并停止运行。同时,涉事电梯经特种设备检测部门年检合格并持有《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电梯公司也定期进行了维护保养。

因此,童某的坠落并非因电梯本身故障或维保不当引起。

然而法院也注意到,小区物业公司未在电梯层门外张贴“禁止倚靠”等安全提示标志,未尽到充分的安全管理义务;加之物业公司自认涉事电梯安装年限已久、存在老化问题。

综合这些因素,一审法院酌定物业公司对童某的死亡承担10%的责任,判决赔偿家属各项损失149820.9元,电梯管理单位因尽到了维护保养义务,被认定不存在过错。

面对这个结果,家属不服,提起了上诉,他们或许认为,一条人命仅换来不足15万元的赔偿,实在太轻了。

然而二审法院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彻底为这起纠纷画上了句号。二审法院的论述清晰而有力:受害人童某饮酒后失控撞击电梯门,致门体脱落坠入电梯井死亡,其自身实施的危险行为是事故发生的直接、主要原因,童某自身存在重大过错。

与此同时,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电梯的管理人和维护义务人,对公共区域和特种设备负有安全保障、日常维护、隐患排查及合理防范义务。虽然电梯维保记录完整,但隐患排查不到位,未在层门上张贴必要的禁止标识,未尽到提醒义务,其管理瑕疵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物业也存在一定过错。

一审法院结合双方过错程度、原因力大小及案件实际情况,判定物业承担10%的赔偿责任,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并无不当,二审最终驳回了家属的上诉,维持原判。

一个生日宴上的口角,一次酒后的冲动撞击,酿成了一出无可挽回的悲剧。

法院的判决厘清了责任的边界,成年人要为自己的极端行为承担首要后果,而物业的管理疏漏则承担相应的次要责任。

法律既没有因为同情而将全部责任转嫁给物业,也没有因为死者为大而模糊是非对错。

这或许就是这起案件留给公众最深刻的一课:每一个冲动的瞬间,都可能付出生命的代价;而每一份责任的缺失,也都将在法律的尺度下找到它应有的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