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4岁男童摸臀”事件,经过几天的舆论发酵,反转了,认真看过原视频的,不仅认为4岁幼儿的无意触碰不构成性骚扰,反而认为女子的拉扯致伤和诬陷构成侵权,观点主要有两点:
其一,4岁男童行为难以构成性骚扰
法律定性,男童系手持玩具枪在狭窄过道奔跑失衡时,手部无意碰触女子臀部,并无刻意停留。
其二,女子在喝止未果后抓住男童衣领约一分多钟,致男童脖颈勒出明显淤痕,该行为已超出合理制止限度,儿童家长有权拿起法律的武器。
大家怎么看?

长沙“4岁男童摸臀”事件,经过几天的舆论发酵,反转了,认真看过原视频的,不仅认为4岁幼儿的无意触碰不构成性骚扰,反而认为女子的拉扯致伤和诬陷构成侵权,观点主要有两点:
其一,4岁男童行为难以构成性骚扰
法律定性,男童系手持玩具枪在狭窄过道奔跑失衡时,手部无意碰触女子臀部,并无刻意停留。
其二,女子在喝止未果后抓住男童衣领约一分多钟,致男童脖颈勒出明显淤痕,该行为已超出合理制止限度,儿童家长有权拿起法律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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