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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间内,一女子为了1万块钱偷偷用手机拍下了,自己与他人的亲密视频,结束后,她把手

包间内,一女子为了1万块钱偷偷用手机拍下了,自己与他人的亲密视频,结束后,她把手机举到对方面前,冷冷的说:如果你不借钱给我,我就把这段视频交给纪检部门!男方非常生气,认为女子在威胁他,断然拒绝了女子的无理要求,摔门而去。只留下女子一人在包间内,女子心想,既然你不肯帮我,就休怪我绝情!

女子李某跟男子周某是在饭局上认识的,周某是某局局长,李某是其下属单位职工。李某年轻貌美,多次接触后,周某对李某心生好感!之后,李某由于信用卡被冻结,急需3万元解冻,于是她便约周某到茶楼相见,期间她主动提出,只要借给她三万,后续便可以发生亲密关系!

周某认为这不是什么难事,区区3万块而已,当场便答应了李某要求!第二天便转账给李某2万!由于还差1万,李某便再次约周某见面,此时,她已不想偿还欠债,又担心周某不借给她,便萌生了拍下亲密行为进行勒索的念头。当天,两人再次来到茶楼,并发生了搂抱、亲吻等亲密行为。之后便发生了偷拍威胁借钱那一幕!

第二天,李某果真把双方亲密视频交到了纪检部门!周某得知后慌了,赶紧找人拿了三万块钱给李某平事,李某拿到钱后撤销了举报!本以为都相安无事了,结果牵扯出别的事了!其实,当地纪检部门收到视频后,就开始对周某调查了,发现周某不但生活作风有问题,还存在其他受贿问题!

多亏了李某的举报,要不然周某这条漏网之鱼还不会被发现!权力不能用来交易,胁迫勒索也不会得逞,违法的伎俩终会败露,等待双方的只有法律的严惩。

最终,两败俱伤,周某因受贿被当地法院判了3年!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最终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