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都疼!重庆外卖小哥急着取餐,一头撞上没有贴任何提示的玻璃门,额头撞得鲜血直流。
9月3日傍晚,餐饮店推拉玻璃门处于关闭状态,门上干干净净,没有防撞腰线、没有警示贴纸。外卖小哥步履匆匆,一心赶单取餐,没看清门是关上的,“哐”一声狠狠撞上去。
冲击力把门直接撞开,店内食客都被巨响吓一跳。小哥被撞得头晕目眩,踉跄后退,额头直接撞裂,鲜血不停渗出来,赶紧拿纸巾按住伤口。
事后店主带着小哥前往医院缝针,主动承担大部分医药费,小哥为人厚道,自己承担一小部分,没有追究店家责任,事情就此和解。
按照《民法典》1198条,经营性公共场所,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通透玻璃门不贴防撞标识,本身就存在安全隐患,店家是有过错的 。
当然小哥赶路匆忙,自身也有疏忽,属于双方都有责任。
这次小哥好说话大事化小,可如果换做普通食客撞上受伤,店家大概率要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
这件事也给所有实体店提个醒:玻璃门上的防撞贴不是可有可无的装饰,是规避风险必不可少的安全设置。别等出事受伤,才想起补上标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