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着今天挂人的火候,来谈谈我为什么把偏袒景某,并且隐晦支持代孕的女性称之为彪梓
首先,只要是怀孕-生育,就会存在健康风险,寻求代孕服务的很多人正是因此选择不走自然怀孕生产的路径,而选择购买了代孕妈妈的器官自主权和健康权,将怀孕-生育的风险转嫁给了代孕妈妈,具体案例可见今年1月的热搜代孕单亲妈妈分娩时大出血子宫被切除
其次,代孕是一门生意,只要是生意就存在毁约和跑单的风险,而怀孕-生产却往往是独木桥,没有退路可言,这便是代孕生意本质上存在的极端公平。被跑单的代孕妈妈不仅会拿不到原本承诺的酬劳,还需要自己承担生育的风险与经济压力,后续孩子的归属也难以界定。从代孕妈妈被退单后将孩子告上法庭 的实例中可以看出,代孕中介和客户跑单违约的成本极低,代孕妈妈很容易成为所有风险的单一承载体,沦为失败交易中的最大受害方,即使诉诸法律开展维权也需要付出非常大的经济成本
另外,某地小红楼案件以及包括17岁未成年彝族女孩成代孕妈妈 在内等实例已经证明,以代孕产业为代表的地下辅助生育产业存在着诱骗/诱拐年轻女性甚至未成年女性、非法行医、限制人身自由和强制开展高风险医疗手术等违法乃至犯罪行为。严重损害了代孕妈妈的基本人身权益,相当一部分行为无论是从性质还是从实际行动上看,已经与当年被严打剿灭的华南某地黄色产业没有任何区别
孙景两方的纠纷具体是谁对谁错,在接受全面的事实公开和法律仲裁之前很难给出具体的分析。但孙景两方至今没有一方明确反对代孕,这是不争的事实,有爆料称孙某早在六七年前就想寻求代孕,这或许能说明两方谁先动了这方面的歪心思,但双方至今未有一方承认寻求代孕是错误的选择,景某更是对此话题选择了漠视/避而不谈,那么只能说明,孙景两方均认为寻求代孕并无道德和法律上的过错,双方仅在经济问题上存在明显纠纷
如果对比张郑两方的事例:张郑两方在寻求代孕时双方皆无明显异议,也没有一方做出明确行动中止代孕初期的相关程序,张曝光此事时孩子已经出生,因此无论两方在事后如何表态,两方寻求代孕并成功获得子女已成既定事实。而根据孙某的描述,景两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寻求代孕,啥程序都没走就闹掰了。所以景某实际上拥有一定的主动权:她还没有向孙那样间接认定代孕行为毫无过错,她今后一旦认定自己曾经寻求代孕是做错了,依然能在舆论上占据主动,甚至极有可能成为两方中唯一一个因反对代孕而获得舆论场大多数支持的人,但她至今没这么做
诚然,境外许多地方早已将代孕合法化,但合法化并不意味着此类产业中那些吃人不吐骨头的行为会消失不见,相反的是,它们会在合法化的大旗下更加肆无忌惮地迫害更多的人。即使在境内,一个家境不太好、见识不广、思维单纯的年轻女性,被诱骗乃至诱拐、被禁锢人身自由、被他人转嫁生育风险,甚至独自承担被跑单、独自抚养孩子、孩子无法上户口等高昂代价,这些并非是危言耸听,而是残酷的现实案例。十几年前某地的黄色产业亦是此类套路:同样是诱导与骗拐,同样是假意承诺高额回报,同样是禁锢自由,同样是受害者需要承担难以想象的健康风险,只是产业名字不一样、内容不一样罢了,其性质和实际行动并没有什么区别
换句话说,如今的代孕中介用未成年女性假扮高知孕妈,与黄色产业中的各种中介将骗拐来的年轻女性假扮为女大学生,这俩有什么区别?不都是利用地下产业天生的信息不对等和资源不对等,以极低成本榨取客户的高额利润和受害者的人身价值?各种实例和影视剧中的恶婆婆因无端压榨儿媳而遭人痛恨,那么现实中那些寻求代孕的女客户们用金钱换取代孕妈妈们的健康与自由,就不会招人恨了?同样是敲骨吸髓的压榨,戴着女明星的光环就能逃脱作恶的名声了?这也叫爱女?这不妥妥辱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