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仁怀男孩周日独自在家出事,父母起诉学校保险公司索要70余万,法院全部驳回
贵州仁怀有一对夫妻,平日里要外出上班,经常把读四年级的儿子小肖单独留在家里,家里大人不在,孩子一个人留守过日子。
出事那天赶上周日,学校不上课,夫妻俩照常出门干活,把孩子一个人丢在家里面。等到夫妻俩下班回到住处,推开门看见特别让人难受的一幕,孩子已经在家里面自缢,人已经没有生命体征。
好好的孩子就这么没了,夫妻俩承受巨大的悲痛,简单把孩子后事处理完毕之后,夫妻俩想起孩子在校期间,由学校帮忙代为购买过一份学生意外险,这份保险理赔额度可以给到14.3万。夫妻俩整理材料,找到保险公司申请这笔保险赔款。
保险公司拿到全部材料之后做核对,保险条款里面有明确约定,自杀情形不在赔付范围之内,直接拒绝夫妻俩的理赔申请,14.3万的赔款没有给到他们手上。
拿不到保险的钱,夫妻俩心里接受不了,直接把保险公司还有孩子就读的学校一起告到法院,提出各项赔偿加起来超过70万。
夫妻俩这边的想法,学校帮忙代买保险,没有尽到相应责任,保险公司该按保单赔钱,两方都要为孩子离世这件事承担责任。
法院接手这起官司之后,把所有证据全部捋一遍,调取出事当天的时间线,核对保险合同原文,也去理清学校、家长各自该承担的责任。
出事的日子是周日,属于休息日,孩子不用到校上课,监护权完完全全落在父母身上。孩子出事的地点是自家住宅内部,不在校园范围,也不属于学校管理管控的场所。
父母明明知道孩子只是四年级的小孩,年纪还小,心智不成熟,还长期把孩子独自留在家里外出务工,孩子在家发生意外,父母本身监护缺位,是这件事里面最主要的原因。
学校只是帮忙代为收取费用,统一帮忙办理意外险投保手续,保险的实际投保人是学生家长,学校没有参与保险条款拟定,也不承担保险理赔的相关义务。
再看保险公司这边,保险合同条文已经把自杀免责内容写清楚,相关免责提示也做到告知,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符合保单里面的约定。
多方责任梳理清楚之后,法院作出判决,直接驳回夫妻俩全部诉讼请求,两方被告不用掏一分钱。
一件让人痛心的悲剧落到这个结局,很多普通人看完心里会有很多感慨。孩子发生不幸,做父母的心里肯定痛到极点,失去孩子的打击不是一般人能够扛得住。
可悲痛归悲痛,责任划分要按照事实来。孩子还处在小学阶段,自控、分辨风险的能力都不够,家长不能图省事,就把小孩单独丢在家中外出忙工作。
监护不是一句空话,把孩子留在无人看管的环境,本身就埋藏很大隐患。
学校的责任边界也有清晰的划分,只有在校上学的时段,校园里面,学校才会承担对应的管理义务。
放周末、放假期,孩子回到自家住处,监护的担子就完完整整交到家长手上,不能一出事就把责任往学校身上推。
买学生意外险,也不等于不管发生什么情况都能拿到钱,每一份保单都写清楚赔付和拒赔的情形,不是交过保费,就一定可以拿到赔偿。
很多家庭会忽略这些细节,等到出事之后才看清条款内容。为人父母再忙,也要把小孩看护这件事放在前面,有些风险一旦发生,花再多钱,也换不回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