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局究竟分了多少广告费?收入数据为啥不公开?收的合理吗?刘翔养活上海体育局吗?听话的多薅点而脖子硬的只能少薅点吗?用到了哪里?有违规吗?
直接上干货:
一、体育局究竟分了多少广告费?
(一)现役期间的广告收入
刘翔现役期间的广告收入按国家体育总局的统一政策分成, 分成比例在职业生涯中经历过一次调整。
1、分成比例
见下表格:
2、分得了多少钱?
2003年至2014年间,刘翔商业代言税前总收入约5.35亿元。按不同比例估算,上海体育局累计分成在5300万元到1.07亿元之间。
3、并非固定不变
实际操作中未必完全按上述比例执行,部分代言合同由刘翔个人团队直接谈判签署,分配存在弹性空间。
(二)退役后(2015年4月之后)体育局又收了多少钱?
有人估算:
刘翔退役后11年商业收入超过1.8亿元, 推算可能被分走约3600万元,但这一数字并非官方数据。
2024年起,他陆续新增了伊利、霸王茶姬、平安保险、京东秒送等品牌代言。
2026年4月,他还为智己汽车站台,这是他退役后时隔7年首次公开接汽车代言。
这些新增代言收入抽成了多少钱,没有具体数据。
二、收入数据为啥不公开?
1、上述比例和收入数据主要来自媒体和福布斯等机构的测算,并非体育局或田协官方公布的审计结果,实际执行中可能存在弹性空间。
2、上述只是对刘翔代言收入抽成的分析,偌大个体育局,很多代言合同,巨额分成收入,应该审计公开,但是没有公开数据。
三、 收的合理吗?
(一)分成的原因
1、是国家、单位培养的回报
国家、单位对于体制内运动员投入了很大的培养成本。
刘翔自1999年进国家队,其训练、医疗、参赛经费由体育系统承担。
分成是对国家培养投入的回报 。
刘翔的商业价值既惠及个人,也分配给田协和地方体育局,用于反哺青训、支持其他田径运动员的培养。
2、统一开发模式
刘翔的“美翔之队”商业开发一直由田管中心主导统一开发。
(二)收取的合理吗?
收的合理与否关键看规定与协议
1、 是否依据了规定?
抽成应该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运动员商业代言收入的分配政策 。
早期"5122"标准:2007年中国田协公布的分配原则为——刘翔本人拿50%,教练员拿15%,地方体育局拿20%,田管中心(田协)拿15%。
后期"6511"调整:进入伦敦奥运周期后,分配比例调整为——运动员65%,教练员15%,地方体育局和田协各10%,进一步向运动员本人倾斜。
一般而言,体育局不会突破政策抽成,如果有,刘翔应该明白,有疑问可以查。
2、听话的多薅点而脖子硬的只能少薅点吗?
有人说听话的多薅点,脖子硬的只能少薅点(据说姚*就不惯体育局毛病),反正多多少少,都有钱分。
按说,不可能看人下菜碟,应该严格按照规定来,不然就是违规,也造成攀比。
3、是否依据了2个合同?
抽成的基数等参数应按与广告部门的合同,同时更应依据刘翔与体育局的约定。
代言费的提成是依据国家规定下的合同约定 ,刘翔应签字确认。
四、"刘翔养活上海体育局"吗?
有人说"刘翔养活上海体育局"。
上海体育局从刘翔的代言费中累计分成约1亿多,加上其他运动员代言费的分成,确实不是一个小数目,但是,体育局是花钱大户,上海市体育局2026年度就33.4亿元的预算支出,代言费占支出的比例还是较低。
这一说法也与财政收支两条线的基本规则明显不符。
五、体育局收的代言费都花哪儿去了? 有违规疑问,可搜集证据举报
1、进入财政专户
这笔钱并非直接给体育局“自己随便花”,按财政规定应进入上海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财政专户,作为非税收入管理,主要用于田径项目后备人才培养、训练保障、赛事运营等体育事业发展。
2、田协也要分
刘翔的代言费,除了地方体育局要分,田协(其实就是总局)也要分,分成数同样保密,但几千万应该是最保守估计。
3、是否正确使用?
收入应按规进入再分配体系。
公开资料里并没有披露这类资金具体的支出明细 。
这类钱应该纳入审计机关审计范围 。
4、违规疑问
(1)如果私自截留分成,不进入专户就是违规。
(2)如果不按规定的用途支出,乱花钱就是违规。
(3)有违规疑问,可搜集证据举报。
六、感悟
1、培养一个运动员需要花很多钱,但是,只要出了成绩特别是获得冠军,不但为国争光,而且也能收到培养回报,个人也名利双收。
2、个人应在自己热爱、擅长的领域扎进去,一生就做一件事,做到极致,就会成为人生赢家。
3、任何人、单位的钱来得都要光明正大、守规矩,花钱也不能浪费,也要守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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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看社会 2026.0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