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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岁的黄之锋,已经在监狱里面度过了将近六个年头。按照之前的服刑安排,他原本有望

29岁的黄之锋,已经在监狱里面度过了将近六个年头。按照之前的服刑安排,他原本有望在2027年1月走出监狱大门,掰着手指头算,留给自己的时间也就四个月出头。很多人都以为,他的牢狱生涯快要画上句号。9月2日香港高等法院的庭审现场,却把这份期待彻底打碎。

这一天,黄之锋在惩教人员押解下,出现在法庭的犯人栏,当庭承认了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这一项控罪。根据香港国安法相关规定,这项罪名最高可以判处终身监禁,他什么时候能够重获自由,一下子变得遥遥无期。

不少普通网友看到新闻,会疑惑一件事,人还在坐牢,怎么又冒出一桩新案子。事情要回溯到2025年6月,当时还在赤柱监狱服刑的黄之锋,被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拘捕,之后就正式被提起这一项控罪。

也就是说,这桩犯罪行为发生在多年以前,只是司法程序推进到最近,才来到法庭答辩环节,并不是他在监狱里面又犯下新的过错。

法庭公开的案情记录写得很清楚,涉案时间段集中在2020年7月到11月。黄之锋和罗冠聪等人互相串通,主动联络境外机构与人员,向外提出请求,希望外部势力针对香港特区以及国家实施制裁、封锁这类敌对行动。当年他担任已经解散的反中乱港组织香港众志的秘书长,这一系列操作,都属于触碰国家安全底线的实际行为。

算上这次,黄之锋过往已经多次被香港司法机关定罪判刑,手上案底一大堆。上一次的判决是2024年11月,因为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获刑四年八个月,他就是在这个刑期之下服刑,才会有2027年1月的预计出狱节点。旧的刑期还没熬完,新的控罪接踵而至,当庭选择认罪,也意味着后续法官会针对这一宗案件另行量刑。

庭审现场,辩护律师也作出求情,提出黄之锋这起案件的情节对比其他同类案件不算严重,希望法庭可以给出较轻的刑期建议,不过法官没有当场宣判结果,案件押后处理,后续再公布具体的量刑信息。新旧两部分刑期如何处理,最终会叠加出多长的监禁时间,外界现在只能等待法庭给出正式结果。

很多人会感慨,年纪轻轻走到这一步,完全是自己一步步选出来的。早些年,他频繁参与各类乱港活动,一度被部分外部势力捧在手里当作棋子,四处造势炒作。他以为靠着外部撑腰,就可以肆意行事,无视法律边界。香港国安法落地之后,相关违法行径不再有生存空间,一桩桩过往的案件陆续进入司法流程,该承担的责任,一桩都躲不掉。

法律面前不存在侥幸,不管是什么身份,只要做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就要接受法律的审判。香港本地的司法程序,始终依照既定法律框架一步步推进,每一项指控,都需要拿出对应的事实证据,被告人也拥有认罪、辩护等法定权利,整个过程公开透明,所有判决都以法律条文作为标尺。

本来眼看就熬到出狱,却因为早年犯下的另一桩重罪,把重获自由的机会再度推远。这也是很现实的教训,触犯法律留下的账,不会随着时间流逝一笔勾销,干过的事情,早晚都要自己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