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在餐厅遭遇摸臀,对方身份让人哭笑不得 ! 湖南长沙,一女子吃完饭在餐厅收银台结账时,一4岁小男孩跑着从她身边经过,被女子一把抓过来,狠狠拉住小男孩的衣服,说他摸自己屁股了,小男孩被吓哭了,父母闻声而来,女子说他家孩子故意触碰自己屁股,要求他们全家录视频道歉或书面道歉。小男孩父母觉得她吓到孩子了,并给孩子脖子造成勒痕,也要求她道歉,双方争执不下,美女还被气的呼吸碱中毒,被120拉走了。目前,双方接受了3次调解,均以失败告终。女子想要起诉孩子及其父母。
信息来源于潇湘晨报。
看到这则消息,真的无语,美女怕不是有什么被迫害妄想症吧,你得有多美啊?把4岁孩子迷的神魂颠倒。人家不过是经过了不小心碰到了,即使有错,也不至于这么大张旗鼓的要求道歉吧!况且自己也给的衣服造成伤害了。
一个福建姑娘,她长得不错,又爱收拾自己,穿的干净利落,平时只要别人多看她一眼,她就以为别人对自己有意思,走起路来都是趾高气昂的。
8月26日那天,她来到长沙一家餐厅,结账时,突然感觉屁股被碰了一下,她当即非常生气,心想我是长得漂亮,你们看就行了,还要摸,岂有此理。
她回头看,感觉后面也没有什么人有嫌疑,唯有一个小男孩,一手拿着枪,张牙舞爪地跑过去,一定就是他了。
美女一把抓住小男孩,抓住他的衣服不放,小男孩被她拉的身体倾斜。美女问他为什么要摸自己屁股,父母没告诉不可以随意碰异性吗?
小男孩一脸懵,他被面前这个怪姐姐吓到了,就哇哇哭了起来。
小男孩的父母听到孩子的哭声,立马赶过来了。美女对着他的父母一顿嚷嚷,怎么教育孩子的,在公共场合随便摸人家屁股,一点教养都没有。
小男孩的父母听到别人这样说自己的孩子。又蒙圈又气愤,他们说你说我们的孩子吵闹打扰到你了,我们都理解。一个4岁的孩子,他怎么可能故意摸你的屁股,除非是不小心碰到的。
美女说摸到她的屁股就是不行。他们一家得给他道歉,要么录视频,全家出镜道歉,要么写一份书面道歉书,并且承诺以后管教好自己的孩子。
小男孩父母给她口头道歉了,美女不满意口头道歉,小男孩父母说他们可以书面道歉,但也要求女子道歉,她吓到孩子了,并且孩子脖子上已经有了勒痕。
美女气坏了,她觉得自己是受害者,哪有受害者道歉的道理。美女被气得呼吸碱中毒,被120拉走了。小男孩父母给垫付了医药费。
事后,他们的事情进行了三次调解,但双方各不让步。美女说她准备走诉讼程序。
《民法典》第1188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如果审理认定了小男孩对女子构成了侵权行为,原则上要由他的监护人,也就是他的父母来承担责任。
但如果女子在制止的过程中给小男孩造成了伤害,她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维权超出合理必要限度,她应为自己负责。
如果双方都存都存在过错,可能会按比例互相承担责任。
如果餐厅没有对小男孩的随意跑动行为进行制止。可能也因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承担一定的责任。
这件事本来不大,就算美女生气,就算她占理,其实也可以通过调解解决,非走诉讼程序,着实有点没必要和浪费资源了。
一个孩子他能有多大恶意?反观美女的做法,让人不理解,小题大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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