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发资讯网

徐永昌评点冯玉祥 只能见小不能见大 李彦青担任过司法总长、内务总长等职务。

徐永昌评点冯玉祥 只能见小不能见大


李彦青担任过司法总长、内务总长等职务。又经常听说曹锟总统的秘书长王兰亭以及某位处长李彦青,公开进行贿赂活动。有一次冯焕章(冯玉祥)领取枪炮没成功,给李彦青送了些钱,立刻就领到了。

政变之后,冯玉祥首先逮捕了李彦青并将他用杖刑打死。我当时觉得像李彦青、王兰亭这样的人,只是普通的贪官,他们收受的贿赂也不过是用来建一座住宅、开一家商店。如果和那些掌管国家财政、经办国际借款的人相比,(李、王的贪腐程度)连人家的百分之一都比不上。可是那些人却公然带着钱财住在租界里,甚至移居欧美,相比之下,在事情的轻重程度上,似乎也太不公平了。

况且李彦青固然贪污,但行贿的人引诱他犯罪然后惩治他,不也太过分了吗?这年冬天,第三军回到保定,庞炳勋的旅部就驻扎在李彦青的住宅里,因为李彦青的财产已经被充公了,一转眼之间李家就变成了穷人。(那些贪污者)和携带公款住进租界、跑到国外,却留给我们子子孙孙都还不清的国债的人相比,真的是没法相提并论。冯焕章也只能看到小的方面,看不到大的方面啊。

~~~

这段文字中提到的“携带公款住进租界、跑到国外,却留给子子孙孙还不清的国债的人”,从历史背景看,这类人主要指向北洋政府时期掌控财政、外交、借款事务的核心官员,例如:

- 梁士诒:曾任国务总理、交通总长,主导“西原借款”等多笔对日巨额贷款,被指借外债中饱私囊,后避居天津租界。

- 曹汝霖:参与“二十一条”谈判及多项对日借款,被五四运动学生痛斥为“卖国贼”,后长期隐居天津、上海租界。

- 陆宗舆:与曹汝霖同为“二十一条”经手人,后亦避居租界。

- 其他财政系官僚:如周自齐、龚心湛等,均曾掌管财政或交通,经手外债,后被指贪腐或携款潜逃。


值得注意的是,徐永昌并未点名具体人物,而是以“某些掌管国家财政、经办国际借款者”代称,这既是一种政治谨慎(避免直接得罪权贵),也是一种修辞策略——通过模糊指代,强化对整个腐败体制的控诉。他真正想表达的是:冯玉祥只盯着李彦青这种“小角色”泄愤,却对真正祸国殃民的“大蛀虫”视而不见,是典型的“见小不见大”。

冯玉祥北伐 冯玉祥之墓 冯玉祥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