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一家火锅店把餐桌摆到店门口。一众食客正围坐吃饭,没想到,楼上突然泼下来一股不明黄色液体,直接浇到就餐的客人身上,食客气得找物业反映,并且报警求助。但暂时还没能锁定是哪一户业主干的,网友纷纷炸锅。
事发当天晚上22点30分,一小区楼下,一家火锅店把餐桌摆到店门口。
不少食客坐在户外就餐,大家围坐一桌,一边吃火锅一边聊天,气氛十分热闹。
就在食客吃得正尽兴的时候,楼上突然泼下来一股不明黄色液体,直接浇到就餐的客人身上。
毫无防备的食客,瞬间被泼得满身都是,头发、衣服、身上全沾满污渍。好好的一顿火锅,吃得人一身狼狈、味道刺鼻,现场所有人瞬间心态崩溃。
突如其来的遭遇,让在场食客又气愤又无奈。食客第一时间找到小区物业反映情况,同时拨打报警电话求助。
物业随即调取监控,对楼上住户逐一排查,可监控没能拍到具体是哪一户泼出液体,暂时无法锁定肇事者。
火锅店事后发声,已经遇到好几次了,楼上的做法太过分了。
这件事被发到网上后,不少网友猜测,大概率是楼上住户不满火锅店外摆产生的噪音,才做出这样的举动。
有网友留言,自己以前就住这种临街小区,深有体会。楼下餐饮店外摆营业,每天晚上油烟乱窜、人声嘈杂、划拳吵闹,持续到深夜。长期下来,家里窗户不敢开、家里休息受影响,天天被噪音折磨,真的让人心态炸裂。很多临街住户,都是常年忍受餐饮噪音和油烟,积怨已久。
有人说,委屈归委屈,扰民归扰民,绝对不能用极端方式报复!
个人认为,就算对周边生活有意见,也不能采取过激行为。遇到扰民问题,可以找物业、社区从中调解,合理表达诉求,千万不要把怨气发泄到无关的路人身上。
那从法律角度看,这件事该如何看待?
高空泼洒液体属于违法行为。
《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
如果后续找到泼洒液体的住户,该住户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受害者衣物清洗、更换的费用。
如果造成皮肤不适就医,还要承担相应的医疗开销。
要是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除能够证明自己没有实施行为的住户外,由可能加害的住户给予补偿,后续找到真正肇事者后,补偿过的住户可以向其追偿。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有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危险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高空向下泼洒不明液体,会对楼下行人的人身安全带来隐患,即便没有造成严重受伤,也属于违法行为,警方可以对行为人作出治安处罚。
目前事件还在调查当中,大家都在等待警方查清真相。
邻里相处难免会产生摩擦,有矛盾可以好好沟通解决,千万不要选择极端的方式处理问题,一时冲动,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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