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成年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个中专女生一边享受着低保,一边高价出境专门去看演唱会追星,肯定要依法核查终止低保。国家给的低保,是为了维持困难人群基本生活的,既然一次就花大几千元去香港看明星演唱会,这绝对是享受型的额外支出,不管这钱是低保的钱还是自己挣的,都不极不合适的。如果是用低保钱去追星,那绝对说不过去;如果是用自己挣的钱去追星,那说明她和家庭还不贫困。
况且,在女孩出发之前,当地有关部门和亲戚等成员就已经警告并明确告之她出去的后果,但她还是依然决定前去,这就是一种明知而之,更是不可原谅。国家的钱尤其是低保的钱还是要花在必要的地方,给确实需要的人。既然她都有闲钱去境外追星,那自然就不能再让她全家享受低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