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摊上大事了!拘押我同胞致其死亡,中国表态了!
9月1号,一个中国男人陈路死在了菲律宾移民局的拘留所里。
而且,使馆此前已经提醒菲方,陈路患有严重基础疾病,健康状况存在较大风险,明确要求拘留所密切关注,及时采取必要医疗救治措施。
结果,人还是没了。
中方随即向菲方提出严正交涉,要求立即进行全面、公正调查,尽快查明真相;如果调查发现有人失职、渎职,必须追究责任。
这几句话,分量其实很重。
因为羁押不是判刑,更不是把人往里面一关,出了什么问题都让本人自己扛。
一个人违反当地移民规定,可以依法调查,可以拘留等待遣返,该走什么程序就走什么程序。
但从一个人的人身自由被控制开始,他能不能正常吃饭、吃药,突发重病能不能及时送医,就成了羁押机构绕不开的责任。
据陈路家属及知情人向媒体反映,他患有严重糖尿病,左脚五个脚趾已经截除,双眼接近失明,平时还需要使用胰岛素。
8月初,他准备离开菲律宾时,因所持手续出现问题被移民部门扣留,随后进入比库坦羁押中心。至于所谓“黑中介”是否故意提供假材料、陈路本人对材料真伪是否知情,目前还应以正式调查为准,不能靠网络说法直接定性。
可有一个事实绕不过去:菲方知道这个人的身体情况很危险,中国使馆还专门提前提醒过。
那问题就来了。
如果后续调查证实,陈路病情恶化之后确实出现明显异常,也有人要求将他送往医院,却没有得到及时转诊,那就不能简单用一句“突发疾病”把事情盖过去。
到底谁判断他不需要立即送医?
拘留所有没有治疗严重糖尿病患者所需要的药品和监测条件?
发现人意识不清以后,有没有启动紧急医疗程序?
从发现异常到最终死亡,中间每一个时间点都应该查清楚。
这些问题查不清,家属当然不会服气。
有人可能会说,他签证逾期也好,手续有问题也好,被拘留不是自己造成的吗?
这话只能说对了一半。
违反移民规定该承担什么后果,是法律问题;一个被羁押的人能不能得到基本医疗,是人道和管理责任问题。
两笔账不能混在一起算。
不能因为一个人有违法违规嫌疑,就默认他的生命安全也可以“打折处理”。否则“依法羁押”四个字,很容易变成“关进去以后出了事再说”。
何况这已经不是中国使馆第一次就菲律宾相关羁押问题公开发声。
今年5月,中国驻菲使馆就曾通报,有中国公民反映菲方羁押场所卫生、医疗条件差、遣返流程繁琐,并确认另一名中国公民5月28日在菲律宾移民局监狱突然离世,使馆当时同样要求菲方全面调查。6月,使馆又派员赴拘留所探视,继续协调在押中国公民用药、遣返等问题。
前面的警钟已经敲过,几个月后又有人在羁押期间死亡,这才是菲律宾移民部门最该认真回答的问题。
现在中方要的也不该只是一句“遗憾”。
死亡原因是什么,救治有没有延误,医疗记录是否完整,相关人员有没有失职,拘留所的医疗条件到底能不能应付重病人员,这些都应该摆到调查桌面上。
陈路究竟因何去世,最终还要看尸检、医疗记录和菲方正式调查。
但有一条最朴素的底线没有什么可争的:
人被你扣着,病情你也知道,风险还被中国使馆提前提醒过,那就不能眼看着一个严重基础病患者一步步走向死亡,最后只留下一句“原因待查”。
这件事,菲律宾需要给家属一个交代,也必须给中方一个经得起追问的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