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一男子半夜来到一家养生馆,接着便和养生馆老板娘进了房间并关灯。约10分钟后,两人一前一后从房间出来,结果被蹲守的民警拦住。男子一紧张,承认了违法行为,警方也从老板娘身上搜出100元现金,警方于是对男子以及老板娘做出拘留3日的处罚。可在事后,老板娘又把警方告上法庭,称与男子之间仅为正常的按摩,还找来男子作证,法院这么判!
广西柳州一家养生馆门口,却悄悄来了几名民警。
他们没有马上进店,而是在附近找了一个不显眼的位置蹲守。
因为此前掌握了一些情况,警方想看看这家养生馆晚上到底有没有异常。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
到了深夜,一名男子赵某出现了。
赵某走进养生馆后,和老板娘黄某简单说了几句话。两个人随后一前一后往里面走。
当时店里已经没有什么客人,周围也非常安静。
没过多久,两人进入了一个房间。
紧接着,房间里的灯灭了。
门也关上了。
这一幕被蹲守在外面的民警看得清清楚楚。
几名民警没有马上行动,而是继续等。
大概过了十分钟,房门突然打开。
赵某从里面走出来,黄某随后也跟着出来。
两人刚走出房间,民警便上前将他们拦了下来。
面对突然出现的警察,赵某明显有些紧张。
民警询问两人在房间里做了什么。
赵某在当时的紧张状态下,很快承认了自己存在违法行为。
而后,警方又对黄某进行了调查,并从她身上搜出了100元现金。
在警方看来,现场情况、两人的行为以及赵某当时的陈述等因素结合起来,已经足以让警方作出处罚。
最终,赵某和黄某都被处以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
如果事情到这里结束,可能也就是一桩普通的治安案件。
可谁也没想到,黄某不服。
她回去之后越想越憋屈。
尤其是想到自己被拘留的3天,她始终认为自己受了冤枉。
她坚持说,自己就是正常给客人提供按摩服务。
至于为什么要进房间、为什么关灯,她认为这并不能直接证明自己做了违法的事情。
而那100元钱,她也认为不能仅凭“搜出来了”就认定是违法所得。
“做按摩收100块钱,很奇怪吗?”
这是黄某一直想不通的地方。
她越想越觉得,警方认定自己的依据不够充分。
于是,她决定把这件事告到法院。
有人劝她:“算了吧,都已经处罚过了,别再折腾了。”
也有人觉得:“如果你真的没做,那就应该把事情说清楚。”
黄某最终还是坚持走法律途径。
到了法庭上,她没有再像普通人吵架那样说“我没干”“你们冤枉我”就算了,而是把争议集中到了一个问题上:
警方手里的证据,到底能不能证明她实施了违法行为?
为了证明自己所说的并不是胡编,黄某甚至把当晚的赵某找了过来。
赵某作为相关人员出庭作证。
而他的说法,也让案件变得更加复杂。
赵某承认,当晚自己确实在现场,也确实在面对民警询问时承认过相关事情。
可是到了法庭上,他却解释说:当时看到民警突然出现,自己心里害怕,整个人都慌了。
警察一问,他脑子里一片空白,紧张之下就承认了。
换句话说,他认为自己当时的承认,并不能完全代表真实情况。
这一下,双方的说法就完全不一样了。
警方认为,赵某当时的陈述是真实的,而且还有现场情况和其他调查材料相互印证。
黄某则认为,赵某已经明确说明,当时是因为害怕才承认,既然如此,就不能只拿他当时的一句话来认定自己违法。
这起事情传到网上后,网友们的看法也是两边倒。
有人说:“半夜去养生馆,进房间关灯十分钟,出来就被警察抓,这个场景确实容易让人产生怀疑。”
也有人说:“容易让人怀疑是一回事,法律上能不能证明又是另一回事。”
还有网友说得特别生活化:“夫妻吵架还能吵半天呢,到了法院可不是谁嗓门大谁有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