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额尔古纳市,女人跟丈夫分居闹离婚,丈夫起了疑心,觉得女人肯定是外边有人了,于是偷偷在女人屋子里放了录音笔,结果是真让他听到了!女人跟一男人打电话,语气温柔不说,两人还背后说他,这让男人很不爽,就去找女人了!见了女人后男的控制不住,把她打成了轻伤一级,这还不解气,他还强行跟女人发生了关系。事后女人报警,男人被抓,以故意伤害罪、强J罪被起诉,男人不服,但没能改变被羁押的结果,如今男人进去15个月了,等待二审,二审将于9.8开庭。
9.6新派新闻发布了这则消息。
这对夫妻感情出现问题,女人执意要离婚,两人提起了申请。
但是我们都知道,还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这段时间女人也不愿意忍了,直接跟丈夫分居了。
但是丈夫非常气,他觉得一定是女人有问题,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肯定是外边有人了。
但男人没证据,为了找到女人的错处,这男的想到一个主意。
他趁着女人不注意,在她屋子里放了一个录音笔,这样就能听到她的动静了。
没想到,还真被他给听到了。
那女人好像是在打电话,对方是个男的,两人通过语气暧昧,更可气的是,还说了女人丈夫不好的话。
这下男人一下子被激怒了,就要去找女人算账。
到了那里,一言不合,男人就开始动手了,还没个轻重,女人直接轻伤一级了。
就这样男人还是没放过她。竟然不顾她的反对,强行跟她发生了关系。
女人事后忍不下这口气,直接选择了报警。
她说丈夫不仅使用暴力,还强迫她!
男人一听不干了,夫妻之间这不是正常的义务吗?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说的是妇女,肯定是包含妻子的。是要是人家不愿意,那就都算。
确实夫妻之间有义务,那也是说的正常关系的夫妻。
他们这种已经分了居,还在离婚冷静期的夫妻,自然是不能这样的,所以对男人的控告没毛病。
除此之外,女人出具轻伤一级的结果报告,这可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最搞笑的是,他放在妻子房间的录音笔,反而清清楚楚记下了这一切,成了他犯罪的直接证据。
现在男人已经被羁押才过15个月,这期间他的家人一直在努力争取取保候审,但均被驳回。
理由也是很有力,这男的具有危险性,有继续伤害别人的倾向和能力,断不能放出。
这男的进去这么久,并没有诚心悔过和求和解的态度,这怎么敢放出去?
这个案子一审判决已经出了,但没有公布,9.8将迎来二审开庭。
这男的偷听妻子的时候,就已经侵犯了她的隐私。
后来更是直接损伤她的身体和心理,他的罪行不容置疑。
错了就是错了,不用拿着挽留当幌子,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本属正常,但是闹到这一步就离谱了。
该放手的关系就应该放手,这样纠缠,伤人伤己。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聊一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