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世的人还能分钱?嫁出去的女儿也要给钱?”
贵州这个村子分征地款的办法,在网上炸开了锅。
最近,贵阳白云区沙文镇对门山村,因为一笔环高项目的林地征收补偿款怎么分,闹出了不小的动静。
事情是这样的:村里二组定了个规矩,按 “1982年的老户口” 来分钱。算下来总共91个人有份,一人能拿 18325.25元。
这方案一出,质疑声立马就来了。
凭啥按40多年前的户口本分?这里头最让外界议论的有两点:
一是 “去世老人” 。人都已经不在了,还能占一个名额分钱吗?村里的答复很直接:份额由子女代领。在村里看来,这地是老祖宗留下来的,老人虽然走了,但这份收益得留给后辈。
二是 “外嫁女” 。在很多地方的农村传统里,女儿嫁出去就是“泼出去的水”,村里的好处没份。但这次,对门山村明确表态:照样发。这倒是让不少人大呼意外。
面对争议,村委会回应得很硬气:程序合规,44户有32户同意,超过了三分之二。目前绝大多数农户已经领了钱,就连当初质疑的4户人家,也把银行卡交上去了,村里计划下周就发到位。
这事一出,网友们看法不一。
有人说,按老户口分最公平,避免了后来迁入的人争利,外嫁女和去世老人的后代都有份,这村子讲究!
也有人嘀咕:40多年前的户口,很多情况都变了,这样“一刀切”,真的能代表现在每个村民的权益吗?
各位朋友,你们觉得这钱分得合理吗?嫁出去的女儿和去世老人的子女,到底该不该拿这笔征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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