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女子在一家店,偷了3瓶饮料,一共13.5元,被店家在监控看到了,后来她看到女子,就把女子叫进来,让她付钱,女子很不情愿,付了一点钱,店主不乐意,和她发生了口角,结果女子情绪激动,拿起柜台上的剪刀,就架在自己的脖子上,店家吓坏了,夺过剪刀,一脚把她踹倒。
这家店的老板名叫刘女士,平日经营着一家不大的杂货铺,闲时兼做些缝纫活计,柜台上常年放着一把剪刀,方便随手裁布用线。
9月5日这天,涉事女子再次走进店里,刘女士心里其实早有盘算。此前几天,刘女士就通过店内监控发现,这名女子已经先后拿走三瓶饮料未结账,金额加起来只有13.5元,但刘女士一直没有当面点破,只等对方再次上门时说清楚。
涉事女子进店后,刘女士开门见山,说明店里装了监控,谁拿了东西没付钱一目了然。涉事女子听完,脸色明显变了,掏出几块钱应付,但只肯付5元,刘女士对此并不满意,两人便围绕这笔账争执起来。
争执过程中,刘女士说了一句带刺的话,大意是没钱买饮料完全可以在家喝自来水,年纪轻轻不该动这种歪心思。
这句话成了压垮涉事女子情绪的最后一根稻草,对方情绪瞬间失控,一把抓起柜台上那把裁缝用的剪刀,架在自己脖子上,以此逼迫刘女士让步。
刘女士当场被吓得浑身发抖,脑子里只剩一个念头,绝不能让人在自己店里出事。她没有多想,眼疾手快地一把夺下剪刀,随即飞起一脚将涉事女子踹倒在地,随后把人赶出了店门。
至于剩下没付清的欠款,刘女士当时已经顾不上追究,事后回忆起这一幕仍心有余悸,手抖了整整一个下午才缓过劲来。
事情经短视频传播后,网络上出现了明显分歧。有人认为面对利器逼近,刘女士当机立断制止危险是本能反应,值得理解;也有声音提出偷窃和持械自伤应当分开看待,经营者的正当追责不该被反过来指责。
还有网友分析,涉事女子把剪刀对准自己而非对方,更像是一种情绪宣泄,并非真要伤人,遇到类似场面,报警交由警方处理或许才是更稳妥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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