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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中专女孩,家庭困难,全家每月享受政府2000元低保金。而女孩喜欢一位歌

江西赣州,中专女孩,家庭困难,全家每月享受政府2000元低保金。而女孩喜欢一位歌星,想看他的演唱会,于是打暑假工赚了看演唱会的费用,花了5000元飞去香港看了演唱会,结果回来悲剧了,全家低保被取消,女孩很委屈:这可是我打暑假工赚得钱啊!

女孩只不过喜欢一个歌星,就想亲眼看看偶像的演唱会。

至于费用,是她自己去打暑假工,端盘子、发传单,啥活都干,一分一分地攒钱。

再加上平时从补助里省下来的,凑了大概5000元左右。

她想去香港看,因为偶像的演唱会只有那边有,这是她的一个愿望而已。

虽然门票、路费、住宿加起来不是小数目,但她觉得这是自己打工挣的钱,花得理直气壮。

出发前,当地对口帮扶的工作人员和她家里人都劝过她,反反复复地讲,说出境高消费会触发低保动态复核,搞不好全家的低保都保不住。

但女孩心里就是觉得钱我赚了,我一定要去,就坚持买了机票飞去了香港。

演唱会现场人山人海,她挤在人群里,看着台上的人唱歌跳舞,激动得不行。

那一刻她觉得所有的辛苦都值了。

看完演唱会她在香港待了一两天就回来了,算下来这趟花了5000左右。

没想到回来没几天,民政部门通过大数据核查到了她的出境记录。

低保家庭有出境记录,这属于需要重点核查的情况。

工作人员启动了低保资格复核,核实了她去香港看演唱会这件事,所以核实清楚,一家人的低保资格就被取消了。


消息传开,女孩的表姐在网上发了帖子,说这件事对家里打击很大,“天塌了”。

2000元对有钱人来说不算什么,但对这个家庭来说是每个月吃饭买菜的钱,是活下去的底气。

现在这笔钱没了,一家人的日子怎么过,谁也不知道。

女孩很委屈,她觉得钱是自己暑假打工赚的,一没偷二没抢,凭什么连累全家。

但在政策层面,低保保障的是基本生存,不是用来支持享受型消费的。

一个能花几千块出境看演唱会的家庭,在民政部门看来已经不属于“最低生活保障”的范畴了。

这件事在网上有很多不同的声音,有人说民政部门做得对,低保是救急的不是用来追星的。

也有人觉得处罚太重了,女孩花的是自己的劳动所得,单次娱乐消费就取消全家低保,有点过了。

还有人说工作人员提前劝过,是她自己不听,怪不得别人。

不管怎么争,低保被取消已经是事实。

女孩可能到现在都没想明白,自己辛辛苦苦打工攒的钱,怎么就变成了压垮全家的一根稻草。

我觉得女孩确实委屈。

这些钱是她端盘子、发传单,一分一毛攒出来的。

她没花家里一分低保金,就想亲眼看看偶像,这心情谁年轻时没有过?

穷人家的孩子连个愿望都不能有吗?

虽然工作人员和家人都反复劝过她了,明确说了出境高消费会触发复核,低保可能保不住。

只能说女孩的确有点任性了,她知道了后果,因为一切都搞定了,票是没办法退的,所以还要去了。

政策也有政策的道理,低保的全称是“最低生活保障”,保障的是最基本生存——吃饭、穿衣、看病。

一个月2000元,一家人省着花刚够过日子。

可一个能花五千块出境看演唱会的家庭,在民政部门看来确实不像“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

如果低保户都能这样消费,那隔壁辛苦上班交税的人怎么想?低保的钱来自公共财政,怎么花要有规矩。

但是处罚的是女孩一个人还是全家?

女孩是中专生,还没正式工作,严格说算家庭抚养人口。

她个人的一次性消费,就让全家人(包括父母)的低保全没了,这个处罚是不是太重了?

有律师也提到,这里面有行政比例原则的讨论空间。

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冲动犯错,惩罚却要全家人一起扛,有点不合理。

女孩最多算是不懂事罢了,但政策在执行时能不能更灵活一点?

比如先警告、再暂停、最后才取消?非得一步到位把全家都停了?这件事没有赢家——女孩的梦碎了,一家人的饭碗也砸了。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13条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低保金。

《江西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办法》进一步明确,自费出境旅游娱乐属于高消费核查情形,存在高消费行为且无法说明正当理由的,应当停止救助。

女孩出境看演唱会属于自费娱乐型高消费,民政部门据此启动复核并取消低保,于法有据。

不过有律师指出,单次娱乐消费就终止全家低保,在行政比例原则上确还有有讨论空间。

内容来源于:大风新闻

评论列表

用户10xxx81
用户10xxx81 3
2026-09-07 12:33
不值得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