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奸情出人命!”67岁女子听说丈夫长期出轨足浴店店长并与之生育子女,担心将来家产被分,在车内用尼龙绳勒死丈夫后自杀未果,被判无期徒刑!女子:“我不服!”
说实话,看到这个新闻标题,我第一反应不是愤怒,而是一阵彻骨的悲凉。
67岁,本该是含饴弄孙、安享晚年的年纪。她却用一根尼龙绳,亲手结束了自己相伴几十年的丈夫的生命,也亲手毁掉了自己余生的自由。她说“我不服”,这三个字里,藏着多少委屈、多少绝望、多少走投无路?
我们先别急着站队,先把这个故事掰开揉碎了看。
一个67岁的女人,她的人生轨迹大概率是这样的:年轻时嫁给你,操持家务,生儿育女,省吃俭用。你穷的时候,她陪你吃苦;你累的时候,她给你端茶倒水。她以为,这辈子就这样了,平平淡淡,白头偕老。结果呢?你老了老了,跑去足浴店找“真爱”,还跟店长生了孩子。她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是什么心情?是五雷轰顶,是万箭穿心,是觉得自己这一辈子的付出,全喂了狗。
她为什么“担心家产被分”?是因为她贪财吗?不是。是因为那点家产,是她一辈子的血汗钱,是她给自己留的最后一点养老的底气。她怕什么?怕那个第三者带着孩子,堂而皇之地走进她家,拿走她省吃俭用攒下的每一分钱。她怕自己老了老了,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她怕自己一辈子的付出,最后成全了别人的“爱情”。
有人说,那也不能杀人啊!对,杀人肯定不对,法律必须制裁。但我想问一句:那个出轨的丈夫,那个在足浴店里“风流快活”的男人,他有没有想过,他背叛的不是一段婚姻,而是一个女人整整几十年的青春和信任?他有没有想过,他带回家的不只是“爱情”,还有一把捅向结发妻子心脏的刀?
这个案子,最让人细思极恐的地方在于:一个67岁的女人,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她为什么不离婚?为什么不走法律途径?因为她太清楚,离婚对她意味着什么。她老了,她没有工作,她没有收入,她甚至可能连那个男人的出轨证据都拿不全。她打官司,她耗不起。她忍气吞声,她咽不下这口气。她走投无路,她只能用自己的方式,去“解决”那个毁了她一生的人。
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杀人案”,这是一个被逼到绝境的女人的“同归于尽”。她杀的是丈夫吗?不,她杀的是那个背叛她、践踏她、让她一辈子抬不起头的“噩梦”。她自杀,是因为她知道自己没有退路了,她也不想活了。
所以,当她说“我不服”的时候,她不服的不是法律,而是命运。她不服的是:为什么背叛的人可以逍遥快活,而受害者却要坐牢?她不服的是:为什么她付出了一辈子,最后连一个体面的晚年都换不来?
当然,我必须强调: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杀人的借口。法律判她无期徒刑,是公正的。但公正之外,我们是不是该想想:如果我们的社会,能给那些被背叛、被抛弃的老年女性多一些法律援助,多一些心理疏导,多一些养老保障,她还会走到这一步吗?
这个案子,最该被审判的,不只是那个杀人的女人,还有那个逼她走上绝路的男人,以及那个让无数女性在婚姻里“输不起”的社会环境。
你怎么看?你觉得这个女人的“不服”,有没有一点道理?评论区告诉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