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男子在妻子的卧室悄悄放了录音笔,得知妻子的秘密后,强行和妻子发生了关系。妻子看着眼前的男子,简直不敢相信,两人的婚姻已经走到了尽头,早已进入离婚冷静期,对方居然还要殴打自己、侵犯自己。于是妻子立即报警。最后,男子被以强奸罪羁押,家属多次为他申请取保候审,但都被驳回。警方认定男子有暴力倾向,且庭审中拒不认罪。此外,三次体检均未查出他有精神相关疾病,因此认定他有继续羁押的必要。
刘某怎么也想不通,妻子为什么越来越冷淡自己,甚至执意要和自己离婚。
在刘某看来,自己并没有做错什么。
可在妻子眼里,刘某脾气古怪,长期的婚姻生活,让她倍感压抑。
不能说两人从未相爱,当初的爱是真的,只是现在不爱了,也是真的。
谁能长期忍受一个脾气暴躁的人,还一直保持热烈的爱意呢?
于是双方在2025年2月27日协议离婚,正式进入离婚冷静期。
处于离婚冷静期,两人自然开始分居生活。
妻子早已把刘某当成陌生人,可刘某始终无法适应,依旧觉得她还是自己的妻子,想要继续管控她。
为此,刘某悄悄在妻子房间放置录音笔,想搜集妻子的“把柄”。
没想到,真的录到了内容。当刘某打开录音笔,听见妻子和异性聊天谈笑、十分开心。
回想自己多年的感情付出,看到妻子对别的异性如此放松开心,刘某彻底无法忍受。
刘某当即找到妻子,动手殴打对方。
妻子奋力反抗,质问刘某:我们已经在离婚冷静期,马上就要离婚了,你凭什么管我?
刘某固执认为:只要没拿到离婚证,你就还是我老婆,就不能背叛我。
两人针锋相对、互不相让。
妻子认为:进入离婚冷静期,我们已经分居,我就是独立个体,不再是你的妻子,你无权干涉我的生活。
可刘某始终觉得,只是暂时分居,名义上她还是自己的妻子,自己就有权管束。
争执彻底激怒了刘某,刘某直接撕扯妻子衣物,强行与妻子发生了关系。
妻子本就对刘某心存抵触,遭遇暴力侵犯后,当即选择报警。
起初是因为刘某殴打自己报警。
事后她冷静回想:哪怕没领离婚证,对方违背我的意愿强行发生关系,依旧是犯罪。
并且刘某在侵犯自己的过程中,还拍摄了两段视频,行为极具侮辱性,完全违背丈夫的本分。
于是妻子重新报案,以强奸罪控告刘某,要求警方逮捕对方。
刘某最终被刑事拘留。
刘某从头到尾都无法理解:合法夫妻,怎么和自己妻子发生关系也犯法?
刘某家属起初也觉得事情不大,多次为刘某申请取保候审。
但申请全部被驳回,家属这才意识到事态严重。
警方驳回取保的理由十分明确:
刘某存在殴打妻子的行为,存在明显暴力倾向,取保候审后有再次施暴、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风险。
其次,案件人证物证确凿,但刘某庭审中拒不认罪,认罪态度极差。
刘某还辩称自己精神存在问题,可经过三次专业检查,证实其精神完全正常,无任何相关病症。
拒不认罪、有暴力前科、无任何免责病情,多重因素下,公安机关依法不予取保候审。
该案将于9月8日进行一审二次开庭,网友们也都拭目以待,等待最终判决结果。
有人觉得结了婚,她是我的妻子,我爱干嘛干嘛。
很多人都抱有这种陈旧的想法,认为婚姻就是一张可以无视对方意愿的通行证,夫妻之间不存在强奸一说,但法律根本不是这么认定的。
首先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构成强奸罪。法条里面并没有把丈夫排除在犯罪主体之外,夫妻身份不等于剥夺女性的性自主权。
再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一千零三十二条,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男女平等,自然人享有隐私权、身体权。哪怕双方还没正式拿到离婚证,婚姻关系名义上依然存续,女性依然拥有独立的身体支配权。
尤其是本案已经进入离婚冷静期、双方实际分居,夫妻关系已经处于破裂对抗的状态,此时刘某使用暴力强行发生性关系,完全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很多男人误以为结婚证就是永久的许可授权,许可必须建立在每一次自愿同意之上。对方不愿意,哪怕是合法妻子,强行发生关系,依然涉嫌强奸。
另外本案当中还有殴打、拍摄不雅视频的加重情节,如果罪名成立,量刑上还会从重考量。
取保候审被拒绝,也是因为刘某存在暴力风险、拒不认罪,具备社会危险性,符合刑事诉讼当中不予取保的法定情形。
简单一句话总结:婚姻是爱的承诺,不是侵害他人身体的免罪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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