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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不是麻烦制造者,是否“乱”举报,不应是教育部拍板定案!!! 教师节前,一句

家长不是麻烦制造者,是否“乱”举报,不应是教育部拍板定案!!!

教师节前,一句“以后谁再乱举报老师,要追责”,在网上炸了锅。家长群里警惕,舆论场上反弹:如果事实不实、证据不足,法律自有诽谤、诬告、寻衅滋事等规制;教育部门凭什么在新闻发布会上预先定性“乱举报”?又凭什么宣示“追责”?这是保护教师尊严,还是给家长监督教育套上紧箍咒?

首先,举报权、监督权、申诉权不是教育部门恩赐的。家长作为监护人,对教学行为、师德失范、校园安全、作业负担、体罚歧视、收费异常等有合理质疑和反映渠道,这是公共监督的一部分。即便情绪化、细节有误,也应先区分“恶意捏造”与“认知偏差/表达粗糙”。一竿子打成“乱举报”,很容易把正当维权也扫进垃圾堆。

其次,“不实”不等于“乱”,“投诉”不等于“诬告”。法律上的追责要看主观故意、事实虚构、证据链条、损害后果。教育部发布会不是裁判庭,不能把行政表态包装成追责授权。若真有诬告陷害,应走公安、检察、法院或校纪校规的既定程序;若只是家校沟通摩擦,就该纠错、澄清、调解,而不是拿“追责”吓人。

更关键的是,这些年教师压力真实存在,恶意网暴、断章取义确实伤师心,这点不能装看不见。但治理方向应是建立清晰举证、分级受理、匿名保护、反馈时限、诬告惩戒与教师申诉并重机制,而不是用一句口号制造“家长闭嘴、学校自保”的氛围。教育公信力不是靠压声音压出来的,是靠把每一起投诉查清楚、把每一个违规处理到位、把每一个误会解释通透建立起来的。

还有,权力边界要讲清楚。教育部门可以规范举报受理流程,可以要求实名负责、证据意识、禁止网络暴力;但不能把“追责”泛化,不能让一线教师借“反乱举报”形成心理优势,更不能让学校以“怕被追责”为由拒绝听取合理意见。真正该追责的,是捏造事实、传播隐私、煽动网暴的人;也该追责的,是确有师德问题却靠行政口径捂盖子的人。

一句话:反诬告,依法来;护教师,制度来;听家长,诚意来。

新闻发布会可以发声,但不能替代法律定性;可以倡导文明监督,但不能预设家长是麻烦制造者。教育的门,不能只对掌声敞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