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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三鹿奶粉董事长田文华,三度减刑、2027年即将出狱!2014年,有记者得到证实

原三鹿奶粉董事长田文华,三度减刑、2027年即将出狱!2014年,有记者得到证实,被判无期徒刑的田文华,因在狱中表现良好,前后获得了3次减刑。究竟是立了什么样的功,居然能抵消祸害30万家庭孩子的罪?

先把真实的时间线捋清楚。2008年事件爆发,田文华被刑事拘留,2009年一审判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上诉之后二审维持原判,同年4月进入监狱服刑。

大众印象里,无期徒刑等同于一辈子坐牢,现实法律框架下并不是这样。我国刑法有明确规定,无期徒刑的犯人,服刑满两年,确有悔改表现,就具备减刑的条件,不一定要有重大立功才能申请减刑。

田文华一共经历三次减刑,全部流程都有官方裁定书可以查阅。2011年第一次减刑,无期徒刑变更为十九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六年。监狱提交的材料显示,这段时间她遵守监规,参与狱内学习劳动,拿到记功奖励,获评改造积极分子,被认定有悔改表现。

2014年迎来第二次减刑,减去一年九个月,这条消息当年也被媒体公开报道。2016年完成第三次减刑,再减去一年六个月,三次全部走完,最终确定出狱时间为2027年8月3日。

监狱和司法机关多次对外说明,每一轮减刑都经过监狱上报、法院开庭审理,检察院全程监督,狱内也做过公示,整套流程完全按照现有法律执行,程序层面没有问题。

这里要厘清一个普遍误区。大众口中脑补的立功,大多是检举大案、技术发明这类重大贡献。田文华能够拿到减刑,依靠的并不是这类特殊功绩。

考核标准就是监狱日常的改造考核,不违纪违规,按时参加课程学习,完成分配的劳动任务,拿到表扬、记功,评上改造积极分子,就可以作为“确有悔改”的评判依据,这是所有服刑人员统一适用的规则,不是单独给某个人开绿灯。

道理摆在明面上,可公众心里的疙瘩依旧解不开。当年卫生部对外通报,全国累计报告接近二十九点六万名婴幼儿,食用问题奶粉之后泌尿系统出现异常,数万孩子住院治疗,无数家庭为此奔波求医,留下长久的心理阴影。很多家庭的伤痛不会随着时间消散,家长看着孩子承受身体损伤,耗费金钱精力,这种现实伤害实实在在。

法律给出了判决,也留出改造减刑的制度空间。制度设计的初衷,是鼓励服刑人员好好改造,但落到这桩举国皆知的案子上,情感和法理很容易出现拉扯。普通人的朴素感受就是,酿成这么大的祸事,代价理应更大。

法律有统一的标尺,不会因为案件舆论热度高,就抛开法条另行处理。减刑看的是监狱服刑阶段的现实表现,不等于否定过去犯下的罪责。三次减刑走完之后,法律也设置底线,无期徒刑减刑之后,实际服刑时间不能少于十三年,田文华的服刑时长也卡在法律划定的框架之内。

舆论有情绪完全可以理解,换做任何普通人,都很难淡然看待这件往事。大家在意的,说到底不只是一个人的刑期长短,更是食品安全底线能不能守牢,普通人遇到伤害之后,公平正义能不能看得见摸得着。

这么多年过去,三鹿事件也推动国内食品行业完成一轮大洗牌,婴幼儿奶粉的监管标准全面升级,很多惨痛教训转化成行业规则。旧案总会迎来落幕的时刻,但当年那些家庭经历的苦难,不该被轻易淡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