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中期,我生产队集体收入达到6万多元
本生产队以基塘农业为主,经营桑园、甘蔗、鱼塘,兼顾水果、畜牧与外出副业。
百亩桑园蚕茧毛收入18000元,百亩甘蔗毛收入15300元,二百亩鱼塘毛收入20300元,香蕉、芭蕉、养猪以及外出副业合计收入10000元。
全队各项收入相加,全年合计总收入63600元。
全队总人口约500人,包含老人、妇女、孩童全部人口;实际参加劳作的劳动力共180人。
按全队总人口核算,人均每年127.2元;
按实际劳动的180个劳动力核算,每个劳动力一年折合353.33元。
生产队向国家交售蚕茧、甘蔗、塘鱼,还可获得配套奖售物资,包括稻谷、布票、化肥等,属于额外实物收益,不计入以上现金收入。
作为当时顺德条件较好的基塘生产队,这就是我们顺德水乡先进生产队的一年收入。但这份收益得来并不轻松:虽然没有水稻区集中爆发的双抢苦役,桑蚕一年八至九造接续生产,甘蔗常年培土管护,鱼塘需要风雨无阻巡塘打理,再加水果管护、养猪、外出副业,一年四季少有农闲。
注:以上为账面总收入。真实集体分配时,仍要计提留公积金、扣除生产相关开销,社员实际到手现金会低于该账面数值;年终还会分配鱼、果品等实物,补贴社员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