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女人的孩子因全身过敏紧急送往医院,因为不熟悉科室,就询问大夫“是否是值班医生”,竟然遭到对方不满拒绝看诊。半夜11点大夫私自登录系统,在女孩病历既往史添加“刁蛮”两字。女子接到匿名电话才知道这件事,立马投诉举报,发视频维权,没想到被上边警告:这就是一件小事,小孩又没有身体伤害,别闹这么大!
来源:海报新闻
7月12日晚上8点,彭女士的女孩全身红肿瘙痒,脸部和身上明显肿胀,疑似过敏症状,她抓紧带着孩子去挂急诊。
因为当时是晚上,急诊只有几个值班医生,而且门上没有写科室。
彭女士对科室不熟悉,看到张某就询问,她是不是当晚的医生。
不知道这句话怎么就惹到对方了,对方没好气地说:“你有喜欢的医生吗?有的话可以给他电话,让他过来!”
听到对方说这个,彭女士心里也不高兴,自己好好询问怎么会被阴阳了呢!
彭女士只是想有人快点给孩子看病而已,她也不清楚谁是看这个的,所以肯定得问一下。
对方不高兴地拿出病历填写了彭女士女儿的名字,原以为会正常接诊,没想到对方又说:“不用勉强,四楼也有医生”。
听到这话彭女士就更不高兴了,这不就是明摆着不愿意给女儿看病嘛!
看到张某这种态度,彭女士也是无语了,两人争辩了几句,彭女士就说:“你要是这种态度,我就要投诉你了”!
听到彭女士说要投诉自己,张某不高兴了,把病历拍在桌子上就离开了。
看到她这个样子,彭女士只好再去找其他人。彭女士并没有把这事放在心上,带孩子看完病就过去了。
没想到过几天彭女士的老公接到匿名电话:“你知道你孩子的病历上被人写上“刁蛮”两个字了吗?”
听到电话彭女士和丈夫都懵了,压根没有想过有这种事。
她们立马去医院核实情况,在苏某的确认下,登录了系统,明确到了孩子的既往史有“刁蛮”二字。
苏某看到是张某在11点登录系统,修改了彭女士女儿的病历。
可是张某压根没有看病,就没有权利去书写病历,而且将个人恩怨发泄到孩子病历上,彭女士不能理解。
彭女士立马打电话投诉举报,相关部门接到投诉表示对这件事会处理。
可是他们对彭女士处理问题的方式不认可,认为这件事一件小事,删除记录就可以了,可是彭女士非要把事情闹得这么大,又发到网上,又找来调查员,是在摸黑家乡。
彭女士却不这么认为,即便孩子人身安全没有被伤害,但是心理也遭受了损失。如果不是有匿名电话打来,这个病历会跟随女儿一辈子。
彭女士并不想要赔偿,她就是要个公正的处理结果,让张某公开道歉。
张某确实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她的解释是,自己就想留个备注,以后不再接诊该患者。
不过事情发生后,张某从未出面沟通。彭女士坚持要个严肃处理,事情还在处理中。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可以责令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四)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历。
“刁蛮”两个字属于主观上人格贬低,带有侮辱性词汇,并非是症状和体征,不属于医学术语,违反了客观书写记录。
张某并没有给女孩看病,压根没有权利书写女孩病历。其他人在给女孩诊治时会看到,对女孩的第一印象就会有错误,损害了女孩名誉。
彭女士为女儿维权,并不是想要钱,就是要一个公道。如果这件事她不知情,那么孩子的一生都会伴随“刁蛮”两个字,仅仅是删除病历记录,压根不能弥补对女儿的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