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聚餐后深夜前往足疗会所,醉酒状态下误入 806 房间,躺到陌生男子身旁。该男子支走房间内技师,趁女子醉酒、辨识能力不足的状态下与其发生性关系。事后女子察觉身旁是陌生男子,当即提出质问;双方就 2 万元赔偿协商未果,女子选择报警。
这个案子真正需要查清的,并不是后来谈过2万元,而是发生关系时卢婷究竟处于什么状态。凌晨时分,卢婷从808出去上厕所,醉酒后误进806,把罗勇身旁当成原来的位置。
房内技师已经问过罗勇是否认识卢婷,罗勇没有核实身份,却结束按摩让技师离开。等卢婷因为一句关于怀孕的对话察觉异常,才知道房间和身边的人都错了。
类似争议在2021年河南安阳也发生过,不过结果完全不同。2021年10月30日,孙某某通过社交软件认识李某某,两人吃饭饮酒后前往洗浴中心。
次日凌晨李某某报警称遭强奸,孙某某被刑事拘留,身上还有抓痕。几天后,孙某某家属拿出李某某写下的自愿说明,又有两人冒充李某某的姑姑、姑父,以撤案为条件索要3万元。
办案人员没有因为抓痕、赔偿或者一份说明直接定性,而是继续查监控、住宿、通信和出行记录。结果发现,所谓姑姑、姑父实际是王某甲、王某乙,与李某某并无亲属关系,三人案发当天共同前往洗浴中心,事后频繁联系。
继续侦查后查明,2021年6月至11月,三人在河南、四川等5省8地以相同方式诬告陷害8人,其中4起索要23.7万元。
孙某某涉嫌强奸案被依法撤销。2023年1月17日,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以诬告陷害罪、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李某某等三人六年六个月至七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这件事说明,事后谈钱不能单独证明此前自愿,也不能单独证明一定遭到侵害,真正起作用的还是完整证据。
天津李某案把这一点体现得更明显。2016年6月24日,李某约荣某吃饭,趁荣某不备在饮品中放入可致昏迷的物质,当晚把荣某带到快捷酒店,还利用荣某指纹解锁手机转走4000元。
李某一直否认投药和性侵。公安机关后来破解李某电脑硬盘加密区,又结合饭店监控、购药记录、医院处方和多名女性陈述,发现2013年至2016年间还有多人经历相似。电脑、手机和移动硬盘中的视频照片,最终让证据能够互相印证。
2019年12月20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重审后,对李某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2020年7月28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个案件说明,受害人当时没有激烈反抗,甚至记忆不完整,并不意味着发生关系就是自愿,法院仍要结合行为能力和客观证据判断。
经营场所发现异常后的处理同样重要。2020年10月28日,许某某、杨某约两名未成年女子吃饭并让二人大量饮酒,次日凌晨把两名醉酒女子带到徐州某商务宾馆,随后发生强奸犯罪。
宾馆只登记许某某一人身份,却让四人入住,工作人员已经看到两名女子明显醉酒,其中一人还穿着校服,却没有继续核验和报告。
法院后来判许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杨某二年九个月,宾馆及相关人员还受到整改、罚款处理,经法院调解,宾馆赔偿刘某某精神抚慰金1万元。
再看四川806房案件,罗勇在庭审中辩解,误以为对方是会所服务人员,并称卢婷存在配合行为。但法院审理核心,是审查卢婷案发当时是否具备清醒辨识能力,以及罗勇面对一名走错房间的陌生醉酒女子的客观行为。
罗勇主动支走技师、没有核实身份等情况被放进完整证据链中判断。最终,二审驳回罗勇上诉,维持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的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