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发资讯网

河南,已婚男子在外勾搭别的女人,还让对方怀了孕,陪对方流产后,承诺会给200万作

河南,已婚男子在外勾搭别的女人,还让对方怀了孕,陪对方流产后,承诺会给200万作为分手补偿,而后4年间,男子不惜借钱贷款陆续给女子转了49.9万,最后被妻子发现,妻子将女子告了,让女子返还,女子不服,表示这些是做手术的补偿,最后法院这样判。

素材来源于:深圳新闻网

张某是2020年通过工作认识的女子王某,虽然张某已经结婚多年,但还是想寻求刺激,就频频对王某示好,王某没多久后也沦陷了,两个人也睡了。

张某很享受这种家里有老婆外面有情人的感觉,直到王某怀了孕,张某有点慌了,他只享受肉体上的欢愉,并不想被孩子牵绊,他对王某表示自己不想要这个孩子,并可以陪着她去做流产手术。

2021年8月25日,王某去做了手术,张某给她转了10万块,但经历了这件事后,王某也察觉出张某对他只是一时兴起,并未打算给长久的未来,就也对张某失望了。

而后王某提出了分手,张某也同意了,但两人签订了一份协议书,上面写明,两人从此一刀两断,但张某需要给王某200万的分手补偿,里面包括精神损失还有术后康复等一系列费用。

还约定好每月1号给钱,最低5000块,分10年结清。

可是每个月5000对张某来说也不是个小数目,他一开始还能拿得出来,但总这么拿家里的钱,总会被发现的,于是,他就动起了歪脑筋,去银行贷款或者是借钱,4年间给王某陆续转了49.9万。

可频繁的转账还是引起了张某妻子陈女士的注意,最终,陈女士发现了这段婚外情。

陈女士一想到不仅在外面偷了人,分手还拿着两人的共同财产去贴补情人,就怒火中烧,2026年4月,陈女士就把王某给告了,要求她将丈夫这4年间转的钱还回来。

可王某却觉得这笔钱是她应得的,因为自己做了手术,身体和心灵都遭遇了创伤,自己要张某点钱,怎么了?难道张某不该补偿自己吗?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怎么看呢?

首先,两人的分手协议在法律上就是无效的。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两人签订的分手协议,是基于两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两人的这种见不得光的关系是违背公序良俗的,所以这个分手协议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效力的。

而且,妻子陈女士的主张是完全合理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张某给王某转的钱,属于张某和陈女士婚姻存续期间转的账,每笔钱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这笔钱未经陈女士同意,张某是无权单方面处理的。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所以,张某给王某的钱,张女士有权追回,可以要求王某全额返还。

而对于王某的主张,院方予以驳回,因为无论是200万协议还是49.9万的补偿,和王某实际产生的手术费用并不对等,所以无法判定为是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