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交物业费就被停用门禁、关停电梯、限制水电充值,这类物业欺压业主的乱象,如今已被多地纳入常态化扫黑除恶线索征集整治范围,并非网络夸张段子。内蒙古自治区等多地住建部门先后发布官方公告,将物业管理领域违规乱象纳入扫黑除恶重点排查范畴,针对性整治行业顽疾,规范物业履职行为。
需要厘清的是,此类日常违规行为多属于民事、行政违法,并非直接等同于黑恶犯罪,只有具备组织性、反复实施、恶意欺压群众的软暴力行为,才会被认定为涉黑涉恶线索。此次整治重点聚焦三类高频侵权乱象,划定清晰治理红线。
首先是物业软暴力催费乱象。《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通过停水、停电、停气等方式催缴物业费。现实中,不少物业延伸侵权手段,以锁闭门禁、停用电梯、限额充值水电、冻结停车权限等方式施压业主,变相拿捏群众基本生活刚需。这类违规催费手段,已被多地列为扫黑除恶重点排查的软暴力线索。
其次是小区公共收益账目长期不透明。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小区电梯广告、地面车位、快递柜、充电桩场地租赁等公共区域收益,扣除合理运营成本后,全部归全体业主共有。但多数物业长期不公示收支明细,以“商业秘密”为由搪塞业主,存在隐瞒、挪用、侵占公共收益的普遍问题。2026年6月《检察日报》调研指出,因单户业主收益有限、维权成本高,形成“人人有责、人人不管”的治理困境。
最后是恶意阻挠小区自治与物业更替。多地官方公告明确将干预业委会换届、阻挠业主大会履职、恶意逼退合规物业、旧物业拒不退场、扣押小区图纸资料、骚扰维权业主等行为,纳入涉黑涉恶线索征集范围。这类行为严重破坏小区自治秩序,侵害全体业主合法权益。
物业本质是业主付费聘请的服务方,而非管控业主的管理主体。此次扫黑除恶力量下沉小区,旨在根治软暴力催费、公共收益糊涂账、恶意霸占小区管理权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