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哪个上级批准的?内蒙古通辽,女子家楼下有个广场,近些天大妈们组团来跳广场舞,20多个音响震翻天,居民受影响不说,旁边小学连窗户都不敢开,可校方却表示提醒投诉都没用,因为这些人是获得上级批准的
二十多个音响同时炸响,那阵仗已经不是健身,是开户外音乐会。住在周边的居民苦不堪言,更难受的是旁边还有一所小学,孩子们连窗户都不敢开,大热天硬扛着关窗上课
女子打电话举报,对方回复确实有批准。再报警,警方也表示这些老人他们管不了。学校老师急得直叹气,说有些行为真的制止不了,老师比家长还在乎这个。这事传开之后网友炸了,有人调侃:管不了?退休金一停就能管
一句玩笑话,戳中的却是现实痛点。为什么管不了?真的是管不了,还是不想管,不敢管,或者压根没想认真管。上级批准这个说法很值得琢磨
批准的是使用广场开展文体活动,还是批准把音量开到震天响,影响到周边学校和居民正常生活。这里头有本质区别。任何批准都应当有边界
广场是公共资源,公共资源的使用前提是不损害其他公众的合法权益。学生的上课权、居民的休息权,同样是公共权益的一部分
广场舞本身不是坏事。老年人需要社交,需要锻炼,需要精神寄托,这是必须正视的刚性需求。但刚需不能成为扰民的挡箭牌。二十多个音响同时在公共空间运作,已经不是正常锻炼的范畴,带有明显的展示性甚至竞赛性质
希望这个广场的音响能尽快调低音量,希望孩子们能安心开窗上课,希望大妈们能继续开心跳舞,但开心不能建立在影响别人的基础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