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更不能任性了!”吉林白城,一民政局长酒后不慎摔伤,致双跟骨骨折,后在优抚科科员的提议下,让副局长等人制作虚假工伤档案,把伤情评定为6级伤残,套取国家伤残优抚金43.7万余元,后局长的行为被认定为贪污罪。但辩护人坚称,局长是在加班回家途中摔伤的,符合工伤条件,不构成贪污罪。
据公开报道,这起公职人员职务案件,在庭审阶段争议十足。
这名男子当年担任当地民政局局长。一次酒后意外摔倒,造成双跟骨骨折,脚部受伤严重。这次受伤,本身属于私人酒后摔伤,并不满足因公伤残的申报条件。
当时优抚科一名科员提出想法,可以通过篡改材料的方式,给他申报因公伤残。身为局长,他手握部门的管理权力,便授意副局长以及几名下属,一起动手炮制全套虚假工伤档案。
档案里面篡改了受伤经过,把酒后摔伤,包装成下乡检查陵园工作时因公受伤。靠着这套伪造出来的资料,他成功拿到六级伤残的评定结果。
从2009年开始,一直到2025年,长达十余年时间里,他持续领取国家下发的伤残优抚金,前后累计套取公款四十三万七千多元。
事情后来被监察机关查实,案件移交检察院,公诉机关以贪污罪对这名原民政局长提起指控。
可开庭审理的时候,双方的分歧非常大。
局长一方的辩护人提出不一样的说法。辩护人称,局长并非酒后玩乐受伤,实际是加班结束回家路上发生意外,属于因公受伤,理应享受对应的伤残待遇,所以并不构成贪污犯罪。
局长本人也辩解,整套虚假档案是下属工作人员整理上报,自己并没有授意弄虚作假。
检察机关则拿出完整证据,真实病历记录和伪造的申报档案,两处受伤经过完全对不上。真实情况是酒后摔伤,根本达不到申领优抚金的标准,靠着伪造材料骗取国家专项资金,已经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
案件开庭之后,还没有当庭宣判,一切结果等待法院最终的裁定。
这件事传到网上,引来不少网友感慨。手握公权力,更该守住底线。优抚金是国家给到因公负伤人员的专项保障资金,有严格的申报门槛。
明明是个人意外受伤,却利用自己的岗位影响力,指使下属篡改档案,把个人摔伤包装成公务受伤,伸手套取国库的钱。
也有网友表示,到底是酒后摔伤,还是加班途中受伤,就看证据能不能坐实。如果确实是伪造材料骗钱,就要依法追责;如果确实属于加班途中出事,也应当依照政策依规处理。
权力不是用来给自己谋私利的,公职人员更不能任性行事。不管职位高低,涉及公共资金,每一笔都该经得起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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