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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男子婚后将父母赠与的房产99%的产权过户给闪婚妻子,三年后离婚,妻子要求

上海,一男子婚后将父母赠与的房产99%的产权过户给闪婚妻子,三年后离婚,妻子要求按99%的份额分割房产,男子肠子悔青了,法院这样判了!

男子和陌生女子在搭乘顺风车时认识,两人恋爱一个月便闪婚,婚后三年双方家庭并未有来往。

男子不知为何竟将父母赠与给自己的婚前房产加上了女子名字,并且将这价值千万的房产99%的产权登记在女子名下。

本以为房产加名,婚姻生活能更甜蜜,没想到换来的竟是妻子的协议离婚。

结婚三年,实际共同生活才半年,两人并无育有儿女,最终还是逃不过感情破裂,离婚收场。

妻子拿着房产证,要求按照99%的产权登记分割房产,法院判决让她计谋落空。

法院认为两人婚姻维持时间短,且男方无重大过错,婚内产权登记不能作为唯一房产划分的依据,此房产是男方父母老家拆迁安置得来,父母赠与男方的,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鉴于产权变更时女方付了11.9万过户费,男方给予女方50万拆分款作为信任补偿,房产归男方所有。

有网友说,法院判得好,不能给像女子这样以婚姻为幌子骗房产的人钻了法律的空子,应该给女子严厉的惩罚。

还有网友说,男子太恋爱脑了,50万当买个教训了,50万换回千万房产也值了。

也有网友说,婚姻生活的长久不能和财产挂钩,由此可见涉及的钱越多,婚姻结束得越快,感情就应该是纯粹真诚的。

我觉得法院判得好,给了那些用闪婚闪离的方式换取离婚财产分割的人一记耳光,婚姻是神圣的,不是一场用短暂自由换取财产的交易。

法律保护夫妻共同财产,但不保护通过不合理手段骗来的“婚内”产权,这案例也给职业骗婚者一个教训,别以为婚内加名,将99%份额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就能离婚拿到房子,因为不合法得来的终将是要还回去的。

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更名有风险,理智看待婚姻财产归属问题,婚前协议和财产见证是婚姻保障,别掉入“完美婚姻”的甜蜜陷阱里。

婚前房产你会愿意登记在另一半的名下吗?欢迎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