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9月城建部《意见》中指出:“解放初期对国党军政人员出走弃留的房产,实行代管,是完全正确的必要的。30多年来各方面的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处理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既要考虑历史状况,又要从湾湾回归祖国、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出发,区别情况,妥善处理。”
《意见》明确指出:“有退房任务的单位,要树立全局观点,积极腾退。特别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使用的,要带头腾退,对拒不腾退的,要严肃处理。”
文件传达下去以后,落实政策办公室很快成了热门单位,来要求落实政策的和询问情况的人,络绎不绝。
王春景回忆,当时第一个前来落实政策的就是黄维。他见到黄维时,就觉得这个老人不俗,个子虽然矮小,但军人气质很浓,黄维说明了来意,王便请他坐下来,向他讲述了有关房产政策文件的内容。
黄维听得十分认真。之后,便把他要求落实的房产在什么地方、面积的大小、房子的来历、房主的姓名等,说得非常详细。讲完之后,黄维很严肃地说:“我之所以要求落实政策,主要是为将来去湾湾做统一祖国工作,准备点谈话的资本。”
王春景曾在陈赓大将手下当过兵,对军事方面很感兴趣。
黄维也是黄埔军校出来的,听到陈赓大感意外。王春景向他介绍了陈赓筹建军事工程学院的简要情况,还讲了一些关于陈大将的动人故事。
黄维十分钦佩地说:“陈赓是黄埔一期的,是黄埔著名的三杰之一。这个人很能干,能打仗,是员武将,难得的人才。平时,他很会做工作,广东东征时,他救过蒋的命,校长对他十分器重。后来国共关系破裂,人家走上了革命道路,而我是和他背道而驰,走上了与人民为敌的路。后来,又成了阶下囚。思想起来,十分惭愧。”
王春景一边忙,一边和黄维继续闲扯。
黄维也来了兴致,说道:在KMT中,有两个人我是不骂的。第一个是蒋,他是我的校长,是我的最高长官,他对我有知遇之恩;第二个是陈诚。陈诚对我恩重如山。没有陈诚的重用,我提升得就不会那么快。我20岁当团长,24岁当旅长,27岁当师长,34岁当军长。我当十二兵团司令时,年仅44岁。
王春景不理解,问:“您不骂老蒋,为什么?老蒋那么坏,您还为他卖命,您难道看不出来吗?”
黄维认真地说:“说这些得先抛开政治。就我来说,我认为蒋这个人对自己要求十分严格,平时不吸烟、不吃酒、不跳舞,甚至连茶也不喝,仅喝白开水。蒋对我来说,真是恩重如山,有知遇之恩。我原来的字是‘悟我’,是蒋将‘悟我’改作‘培我’,我理解,‘培我’,乃培养我也,恩人嘛,我怎么能随便骂他呢?
陈诚对我十分厚爱和信任,我被提拔如此之快,首先是陈诚的极力推荐。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于是我就成了陈诚集团的骨干之一。淮海战役时,组建十二兵团,让我当兵团司令,起主要作用的也是陈诚。我与陈诚私交甚好,我不能昧着良心去说陈诚的坏话。当然这要抛开政治。”
谈起淮海战役,黄维提到:“当时还有个很具体的情况,是我被俘后才知道的,就是我的通讯副官是地下党。当时,我的行动命令一发出,对面就知道了,我的部队一举一动,共军那里了如指掌。其原因就是我的通讯副官给对面报信儿。”
根据黄维写的材料所提供的依据,王很快与江苏政协和南京政协取得了联系。很快从档案中找到黄维提供的房地契,署名是黄维的第二位夫人蔡若署。
材料保存得十分完整。按文件规定,经过江苏政协落实政策办公室的认可,南京房管局提出了落实政策的初步方案,专门派了两位同志,携带有关档案材料,进京和王春景他们商议。
经过过研究后,认定:
房子的主人应是黄维。该房弃留期间,已经搬进了好几户人家居住,腾退的难度很大。拟将此房作价,以退款的办法解决落实。由王春景陪同南京房管局的两位同志直接找黄维面谈。
工作进行得很快,工作办齐之后,派专人将退房款送达。黄维拿到退房款后,非常之激动,他首先想到的是为随他在抗战时牺牲的将士们修建一座纪念碑。
黄维在办公室门口专门等王春景:“王同志,我想单独找您谈谈。
我想把这笔钱分成三份:一份为跟随我在抗战时牺牲的将士们修建一座纪念碑;一份给我的老伴留点生活费,她没有亲人,也没有工作,我得对她负责;一份留作能源机作实验用。您看行吗?”
听到这里,王春景非常感动,他告诉黄维,其实这些本来就是你自己的钱,你根本不用和我商量,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怎么花都可以,但是听到你说的这些,我真的由衷的敬佩你。最终,黄维出资修建了纪念碑,以纪念当年一起抗战的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