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6 个月婴儿母亲离婚,婚前房产竟被判给男方 70%?一审未开庭直接下判,谁来为单亲妈妈主持公道
我是一位 6 个月孩子的母亲。因婆家长期欺压、与丈夫发生矛盾后,我被拒绝见孩子,被迫走上起诉离婚之路。离婚时我净身出户,什么都没要,只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然而前夫争夺财产一审判决的结果,让我陷入绝望:
【程序疑点】 案件没有开庭、没有审核信息、没有确认环节,我连法官的面都没有见到,就直接收到了判决书。
【判决三大矛盾】1. 法院认定彩礼用于购房,相当于认定房屋为婚前财产;2. 同时又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 不计算贷款本金和利息、不考虑购房成本,直接按房屋总价的 70% 判给男方。
这意味着:我婚前贷款买的房子,不仅要给男方巨额补偿,还要自己继续偿还剩余贷款利息。房屋总价和单价由法官自行定价,毫无依据。
【抚养费】 男方每月仅付 1000 元抚养费,还需要我一次次去法院申请执行才能拿到。
【维权成本】诉讼费 1 万多元,律师费高达 10 万元。我一个离异带娃的母亲,这些损失谁来承担?
我痛恨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法院审判员胡佳琦,不依法判决,不公平、不公正。
我不求别的,只求一个公开、公正的审理机会。恳请社会关注,恳请上级法院监督,恳请媒体调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