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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算不算正当防卫?山东莒南这起案子,引发了巨大的争议。 事情发生在2025年

到底算不算正当防卫?山东莒南这起案子,引发了巨大的争议。

事情发生在2025年4月3日,截至2026年8月,案件已经开过5次庭前会议,还没有正式开庭审理,没有作出判决。

事情是这样的,40岁男子纪某某,因为一点邻里琐事,和同村的六旬纪庆江夫妻发生矛盾。

一开始他拿着长棍上门动手打人,双方扭打一番之后,他暂时离开。

谁也没想到,仅仅过去四分钟,他竟然折返回来,手里拿着刀,持刀朝着两位老人逼近。

面对持刀冲过来的青壮年,六旬老汉纪庆江拿起木棍自卫,一棍把对方打倒在地。

可倒地的纪某某还想挣扎爬起来,手里仍然握着刀,老人害怕对方再次行凶,就继续用木棍击打对方头部,最终纪某某抢救无效死亡。

监控还拍到,人倒下之后,双方家属发生争吵,老人又用木棍击打了死者上半身。

事发之后,纪庆江先是以故意伤害被刑拘,之后变更罪名,以涉嫌故意杀人被逮捕。

时至今日,案子已经开了五次庭前会议,还没有正式开庭宣判。

一边是男子持刀行凶,危及老人生命安全,一边是倒地之后,老人持续击打头部致人死亡。

到底是自保防卫,还是事后报复,这是本案最核心的争议。

很多网友都在讨论,面对持刀歹徒,普通人在极度恐慌的情况下,到底该怎么把握反击的尺度。

这件事也不免让人联想到当初轰动一时的昆山反杀案,宝马男刘海龙酒后滋事,先动手殴打于海明,随后返回车上拿出管制砍刀,连续挥刀砍向于海明,打斗中刀脱手掉落,于海明捡起刀具反击,刘海龙受伤后转身跑向汽车,于海明追砍两刀没有命中。

最终刘海龙死亡,最后警方、检察院认定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理由是刘海龙跑向汽车,仍然存在拿其他凶器继续行凶的现实危险,不法侵害没有彻底结束,反击属于连贯防卫行为。

两起案子有相似之处:都是对方主动升级暴力、持凶器行凶,防卫人反击之后,侵害人没有彻底丧失攻击能力,依旧存在反扑的风险,都出现了侵害人倒地或者逃跑之后,防卫人继续实施打击的行为。

但两者也存在关键区别:

1. 侵害人状态不一样
昆山案里,刘海龙是往自己的汽车方向逃跑,车里还可能藏有别的凶器;
莒南这起案中,纪某某是被打倒在地,人已经倒地,虽然手里还握刀、挣扎想爬起,但没有逃跑,是原地挣扎。

2. 防卫人处境悬殊
于海明是青壮年,纪庆江已是六旬老人,面对的是四十多岁的壮年男子,体力差距极大,在极度恐慌的环境下,很难冷静判断对方什么时候彻底失去威胁。

3. 案件的后续情节
监控记录,纪某某倒地死亡之后,纪庆江和死者家属发生争吵,又用木棍击打死者上半身,这一段行为,也成为控方重点考量的情节。

当然,所有的争议,最终都要交给法庭,结合完整监控、全部证据做出公正判决,我们期待法律能够给出一个经得起公众检验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