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案报道里的“红颜祸水”思维。
昨天讲龙治民是建国以来连环杀手里面杀人第二多的人,那第一多的是谁呢——是一个叫杨新海的人,70后。
这人一共杀了67个人,男性43,女性24。女性多伴有性暴力。
比例上男性是女性的快两倍,但去翻阅相关的报道,报道都集中于将他变态的行为归结于被两个女性“伤害”,并聚焦在他对女性的作案上。
什么伤害呢?一个是他当年的女友,在他入狱之后说好等他但没等;一个是被他性侵的时候咬掉了他舌头的幸存者女性。
这两个女性被认为是让他从“内向老实人”变成“杀人狂魔”的诱因。(图1)
真没人觉得这非常的可笑吗!?
当然他自己也供述“恨女人,觉得女人看不起我。”
但真的是因为两个什么错都没犯的无辜女人造成他的一系列行为的吗?
看图2就懂了,这人对30岁以上的女性没有兴趣,并且有鸡歼男童的行为。而且他性侵的时候很多次还是对着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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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用“红颜祸水”思维来看这人的行为,很明显他的仇恨是无差别的。
女性只是一个符号,和性挂钩。
杀人犯在供述“恨女性”的时候通常恨的是一个社会符号,且表达恨意的手段是性暴力。所以才会有歼尸体的行为。也就是说,歼和杀对他们而言都是表达的手段,而不是歼是出于性趣。
这也是我们常说的,强歼本质是权力,而不是性。
而成年男性不被他看作和性相关联,所以采用了“杀”的方式,其实和歼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但男童——性征不太明显,可以被他看作和性相关联。
这里的是社会性别并非生理性别。
而他们包装自己的这种恨意时,会说成“爱情”——这就是为什么他会把女友没有等他出狱这件事当作是可以倾诉给社会的动机,因为在社会层面上,这种借口可以是“合理”的理由。
解释权是不在女性身上的,女性只是一个符号。被说出时,女性时失语的。杀人犯承包了所有的定义权。
这也是之前说的,爱情其实是男性的XP,而不是客观存在。
连最底层最邪恶的杀人魔都能用来为自己“申诉”的话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