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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无天!”山东冠县,一个无业男子灵机一动,整了身假制服,往身上一套,就上街“

“无法无天!”山东冠县,一个无业男子灵机一动,整了身假制服,往身上一套,就上街“执法”了,专盯不戴头盔的骑车人,拦下来就让人扫他个人二维码交罚款,十块二十块不等。谁知,还真有人被这身皮唬住,乖乖掏了钱。直到遇上较真的主儿,非要看证件要票据,他一样都拿不出来,当场露了馅。更要命的是,真警察正好巡逻路过,这位“李鬼”见势不妙想溜,没跑几步就被按住了。穿错衣服的代价,这回他算是刻在骨子里了。
 
据悉,董某是个无业游民,整天在东街西巷晃荡,兜里比脸还干净。最近他盯上了一件事,交警正在搞“一盔一带”专项行动,街上天天能看到穿制服的执法人员拦电动车,查不戴头盔的骑车人,该劝的劝,该罚的罚。
 
董某天天在街边蹲着看,看着看着,一个念头就冒出来了:这活儿看着也不难啊,穿身制服往那一站,说罚钱就罚钱,谁能分得清真假?
 
2026年8月26日,说干就干,董某不知从哪淘换来一套仿制的“行政执法”制服,深蓝色的,肩膀上还贴了不知道什么标,远远看去跟真的似的。
 
他把衣服套上身,对着镜子打量一番,心里踏实了不少,这身行头穿出去,唬住几个普通人应该问题不大。
 
当天下午,董某穿着这身假制服出了门,溜达到某道路,来往电动车多,而且这附近住的不少人打工回来图省事儿,头盔往车筐里一扔不往头上戴,一抓一个准。
 
董某在路边站定,清了清嗓子,准备开张。没一会儿,有骑电动车的过来了,都没戴头盔。董某精神一振,学着街上真执法人员的架势,伸手往前一拦:“停下!停车!交罚款!”嗓门洪亮,语气强硬,还真像那么回事。两人猛地被拦下,抬头一看是个穿制服的,心里先怵了三分。
 
第一个骑车的有点懵,但还是问了句:“罚多少啊?”董某掏出手机亮出收款码:“十块二十块都行,扫码就行。”
 
这人心里犯嘀咕,但寻思着也就一顿饭钱,别惹事,掏手机扫了码,付了钱骑上车就走了。
 
轮到第二个了,这人明显比第一个沉得住气,没急着掏钱,上下打量了董某两眼,开口就问:“你是哪个单位的?把执法证件拿出来我看看。”
 
董某料不到会有这一出,愣了一下,嘴皮子开始不利索:“证……证件没带,我就是执法队的。”
 
“没带证件?那罚款总该有票据吧?你这二维码是个人账户,不合规啊。”这人越问越细,嗓门也高了起来。
 
旁边几个路过围过来,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对啊,执法得俩人吧,怎么你一个?”“这制服看着有点不对劲啊……”
 
董某彻底慌了,就在这时候,某派出所民警开着警车巡逻路过,远远看见路边围了一圈人,隐约听到争吵声,立刻靠边停车,拨开人群挤了进去:“怎么回事?发生什么事了?”
 
董某一看来的是真警察,下意识低头就往人堆里钻。可群众眼睛比他还快,刚才较真的那个骑车人一手指着他大喊:“警察同志,就是他!这家伙冒充执法人员在路边收罚款,还让我们扫他的个人码!”
 
警方反应极快,一步上前拦住董某去路:“站住!你什么人?执法证件呢?”
 
董某浑身发抖,语无伦次,说证件落家里了,让同事送证件过来,最后又憋出一句,回去上拿工作证,转身就要跑。
 
警方没有犹豫,当即出手,一把将他按住,带回派出所调查,董某对冒充执法人员招摇撞骗的事供认不讳。
 
有网友说,这哥们儿脑子是真活泛,可惜全用在歪道上了。不过话说回来,那些真掏钱的人,但凡多问一句“证件呢”,骗子当场就得懵。
 
还有网友说,十块钱是不多,可这身制服往身上一套,往小了说是骗钱,往大了说是在破坏相关单位的形象。这种人就该好好惩治,让他付出代价。
 
从法律角度,这件事如何评价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本案中,董某系无业人员,在观察到交警查头盔行动后,主动穿上仿制制服、带上个人收款码上街拦截骑车人,以“交罚款”名义索要钱财,属于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
 
虽然董某既遂金额仅十数元、受害人不多,但考虑到其冒充的是与日常生活直接相关的执法岗位,对执法机关的公信力造成了不可忽视的损害,依法应当进行治安处罚。
 
不过,董某作案时间短且到案后如实供述,可认定为“情节较轻”并从轻裁量,但董某如冒充的是警察,还将从重处罚,最高可处15日拘留及1000元罚款。
 
有人主张追究董某刑事责任,但这一观点在法律上站不住脚。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招摇撞骗罪,入罪门槛要求情节比较严重。
 
本案中董某既遂金额仅十数元,受害人仅一人,作案时长不足半小时即被查获,社会影响极其有限。
 
在司法实践中,此类偶发、轻微案件通常作为行政违法处理,刑事手段作为最严厉的惩罚,应保持谦抑,不宜滥用。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