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宁乡法院宣判一起直播带货合同纠纷。一家生物科技公司花10万元服务费,委托文化公司安排百万粉丝博主直播卖饮品,合同约定合作期保底有效销售额55万元。
可直播结束后,店铺实际有效销售额仅8200余元,远远达不到合同约定目标。双方协商退费未果,品牌方将合作公司告上湖南宁乡法院。法院按照合同约定的退费条款,判决该文化公司退还商家98000余元推广费,现判决已生效。
法院提醒广大商家,不要盲目迷信网红粉丝流量,签订直播合作时,务必把保底销量、核算标准、退费规则写进书面合同,不要轻信口头承诺,以此规避合作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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