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的却要被判刑?贵州,丈夫喝了酒在房间里唱唱跳跳,妻子看他不顺眼,下一秒就拿着棍棒冲上去打他,丈夫忍无可忍,抄起尖刀就与之对峙,可没想到,下一秒尖刀失手甩到了妻子身上,最终男子获刑一年零六个月。
去年九月份,韦某在家喝了点小酒,开始在手机上和别人连线唱歌。
当时已经晚上10点多了,韦某的声音在妻子听来简直就是噪音,她平日里最讨厌丈夫喝酒,因为他一喝酒就跟聋了一样,说什么都不听。
这不,妻子说了好几遍让他闭嘴闭嘴,韦某也不改,反而唱得更起劲了。
妻子忍无可忍,抄起一根粗粗的大铁棒,一个箭步跑到他身边说,“你聋了吗?我让你闭嘴,你听不到吗?”
韦某不知道妻子发的什么神经,依旧我行我素,欢快地跟别人聊天唱歌。
可下一秒,铁棒直接落到了他手上,剧烈的疼痛感让他直接把手机甩出去,他眼睛瞪的像铜铃那么大,妻子居然给他来真的?
好,动真格是吧,动真格谁不会,他直接去厨房抄起一把尖刀,妻子看着这一幕,更来气了,发疯似的挥着那个铁棍。
现场火药味太重了,韦某生怕下一秒铁棍落到自己的头上,他就学着妻子的样子乱挥着手中的那把尖刀。
谁知这尖刀跟泥鳅一样,嗖地一下就从韦某手里飞出去了,直接击中了妻子的肚子。
这下可把韦某吓坏了,他可不是故意的啊,而且是她先打自己的。不过看着妻子捂着肚子痛苦的样子,他就知道自己作出事了,而且还不小。
还好韦某懂一点法,他自己打了110报警,随后联系了妻子的家属,一起把妻子送进医院。
鉴定结果出来了,韦某的伤属于轻微伤,而妻子的伤被鉴定为二级重伤。
怒火褪去,这夫妻俩都觉得日子还得过下去,所以纷纷出示了对彼此的谅解书,他们本以为这事到这儿就属于两口子之间私下解决的事了。
可事情远没有那么简单,由于妻子的伤势太过严重,这事必须移交法院,最终判定韦某故意伤害妻子致其二级重伤,判了他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
而由于韦某伤势很轻,加上韦某出示了对妻子的谅解书,所以不会追究妻子的责任。
这波操作可是把韦某看懵了,明明自己是先被打的一方,他只是出于保护自己才挥舞尖刀,并也不是故意的呀,这怎么能算故意伤人?顶多算是过失伤人。
可法院是这么认为的,韦某没想把妻子捅伤,只是想拿刀吓唬她,并不能当作脱罪的有效理由。
他难道不知道尖刀是很危险的吗?明知尖刀危险却还是要挥刀对峙,那么一旦伤了人,他就要承担故意伤害的罪责。
根据《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妻子的伤是二级重伤,本身应该判韦某3到10年,但是由于是妻子先动手打韦某,加上韦某主动报案自首,法院就酌情替韦某减了刑。
虽然说是妻子已经亮出了对丈夫的谅解书,但是,二级重伤就意味着,此事已经不能按两口子小打小闹处理了。
尽管韦某虽是被打、不小心甩刀弄伤妻子,但是他的罪名依然是故意伤害,而且要留一辈子的案底。
而妻子这边,为什么先打人反而是没事儿呢?明明如果没有妻子的先拿铁棒打人,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根据《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需要达到轻伤及以上才追究刑事责任。轻微伤走治安处罚(罚款、拘留),不判刑。
也就是说,妻子虽然是故意伤害韦某,但是轻微伤算不上刑事犯罪。之所以不对她进行罚款并拘留是因为韦某没有追究妻子的法律责任,而且还给她出了谅解书,这就属于家庭纠纷了。
妻子先动手是有错,可是丈夫明知尖刀危险,却还是拿着它瞎比划,这就升级了这场矛盾,所以,丈夫即便是被打,也需要受到惩罚。
那么,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来源:大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