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大后先对什么祛魅了 爱情呗——具体来说是男性视角主导下娇妻和婆婆(限定耀祖妈,嘉豪妈)视角的爱情。
其实之前已经有博主写过爆论,认为爱情的本质是男性的XP。
是的,她认为女性在爱情里的所有认知都是被社会赋予的幻想,爱情本质是满足男性快感的一个概念,所以爱情衍生出的非常多的东西倒推回去女性都处于下位,一些在性缘关系(限定异性恋好了)当中,看似女性得到好处的,最后都会证明根本没有这些好处。
“大结果”同理。
出卖的永远大于得到。
核心一直是奴隶制没有变过。
而女性的XP也是建立在这样错误的地基上,所以到底是真的女性想要,还是女性被塑造得想要其实是男性想要——答案是后者。
还有最近我看见一个博主在孙宇晨事件当中总结出的——女性没有结算的权力。
具体说就是女性在性缘关系里没有结算的权力。所谓的结算包括但不限于能够和平分手,能够自由离婚,能从疯狂的性骚扰追求者的追求里全身而退……
各种现实的实例已经表明了,以“爱情”为名塑造出的性缘关系,因为上面提到的本质,因此女性没有结算的权力。发起方不是女性,结束也不能由女性说了算。女性也没有最终的解释权——爱不爱的看男方怎么说。这在太多性缘关系的暴力案件中得到印证。
不许离婚的杀妻;不许分手的杀女友;连因为不接受追求就要毁掉女生的各种恶性案件也随便就能查到。
而这些恶性事件竟然都能用“爱情”敷衍过去,爱情教的信徒感慨,这是“太爱了”。
如果进入这个叙事,那爱情就和宗教的“神”一样永远都是正确的,惨剧全部归因于个体的“倒霉”,甚至是个体的错——没有擦亮眼。
很多女性自己也纳闷,因为她们切实感受到了自己的“爱”的向往,对“关系”的渴望。而这个世界告诉她们,这种渴望唯一指向的就是“爱情(限定异性恋好了)”。
她们也不会多去质疑,我的这些渴望答案真的是爱情吗?就被铺天盖地的“爱情”洗脑,深信不疑了。
但如果接受,爱情概念本身就是别人发明出的,女性可以再从自身出发,真正想一想到底那些被“爱情”绑架的需求是什么。
其中包括XP。
女性在“爱情”里有主导权不是一堆娇妻认为的,用性缘关系来换她“衣食无忧”,或者用性缘关系“爆金币”,拿“大结果”。
真正的主导权恰恰是认识到这个概念的虚伪,还原女性的真正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