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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女子花3000元办的60次游泳卡,只游过2次,她听说游泳馆要搬迁,新店

浙江杭州,女子花3000元办的60次游泳卡,只游过2次,她听说游泳馆要搬迁,新店房租只签了3个月。女子生怕卡内剩余课时还没用完门店就关门跑路,要退费。按合同规定,学员单方面退卡,要扣掉30%违约金,仅退2000元。可等女子提交退费申请,店家又表示:只允许游泳,不给退费。
 
周女士已经做好接受扣除30%违约金退费的准备,到头来却遭到店家一口回绝。

明明合同上写好了,顾客退卡扣30%违约金就可以退2000元。

但店家家非但不肯按合同办事,周女士被逼得没有办法,她只能找记者出面维权。
 
早前,周女士花3000元,给自家10岁孩子办了一张60次的游泳次卡。
 
她本来打算让孩子长期坚持游泳锻炼。谁知道孩子仅仅只游了2次,就传出游泳馆要搬迁的消息。
 
周女士多方打听才了解到,店家家新租下的场地,租期仅仅只有3个月。
 
卡里还剩下58次课时。加上没多久孩子就要开学,空闲的时间少。

想要短短三个月之内把余下的课时全部上完,实在太难。
 
一想到新店租期这么短,周女士心里不由得犯愁。

要是三个月到期,店家不再续租关门歇业,剩下的课时费就白白损失了。
 
思虑再三,周女士决定按照会员合同的条款申请退费。

协议上面写得清清楚楚,如果是学员单方提出退卡,扣除百分之三十违约金,可以退回2000元。

周女士也想得通透,愿意接受扣款,只希望及时止损。
 
可当她正式提出退费申请,店家直接改口拒绝退款。

面对周女士的顾虑,店家反驳:你怎么就敢确定我们三个月之后不会续约?你只管过来上课,钱是绝对不会退的。
 
双方各持己见,争吵半天也没能谈拢。

记者跟着周女士来到游泳馆核实整件事。

在岗的前台坦言,搬迁这件事,自己事前半点风声都没有收到。

前台拨通老板的电话,想要问清楚搬迁规划和退费纠纷。

老板压根不愿直面问题,只交代员工守好岗位做好分内工作,回避全部的疑问。
 
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经介入调解这起消费纠纷。
 
《民法典》第509条规定,签订合同的双方,都应当依照约定履行自身义务。

合同中明确写明退卡的扣费退费规则,商家不能够随意反悔、拒不执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能依靠格式条款,剥夺消费者正当退款的权利。

游泳馆搬迁,新店租期短暂,已经带来较高的闭店风险。

就算需要收取违约金,商家也无权直接关闭退费通道。
 
 最让人难以接受的就是商家这种双重标准。
办卡的时候搬出合同里一条条规矩约束消费者。

如今消费者愿意接受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商家反倒把合同扔在一边。

拿“有可能续约”这种不确定的口头说辞,拒绝落实白纸黑字的约定。续不续约还没有定论,风险却全部压在消费者的身上。
 
 现如今,预付卡消费踩坑的案例层出不穷。

商家合理的做法,要么配合办理退费,要么拿出长期经营的确切证明安抚会员。

像这样一口咬死不肯退款、老板刻意回避沟通,只会激化矛盾。

这件事也提醒大家,充值办预付卡一定要多长个心眼。一旦察觉到门店经营存在隐患,要第一时间主动维权。